北方網消息(記者於浩):11月16日,從天津市教委獲悉,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天津市各高校都要有合格的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就業工作經費要確保不低於學校年度學費的1%,就業工作專職人員與畢業生的比例不得低於1:500。對於高職學校,要採取“啞鈴型”發展戰略,加強就業工作系統。
此外,市教委還要求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建設中,應加強信息化建設,已開設就業信息網的,要加強網上的資源建設;沒有開通就業信息網的,今年年底前必須開通。其次是加強就業指導,將就業指導納入學生的整體生涯規劃輔導,切實保證畢業生的就業質量。各高校還必須轉變觀念,要以“學生爲本”增加服務項目和內容,清理各種不合理的做法,要簡化手續,提高效率。只要是有利於畢業生充分就業的,一切辦理就業手續的工作要開綠燈。高校要爲畢業生順利就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逐步實現就業指導和服務“全程化、全員化、專業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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