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79]網友:建議 ip地址:[221.197.24.*] 於2007-05-24 20:14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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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對那些不在目錄內的車參照機動車的管理方法.畢竟老百姓已經購買了車子,不讓上路不是辦法呀.辛苦錢白花了看見它還有氣.或許產生其他問題對社會的和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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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70]網友: ip地址:[221.239.8.*] 於2006-11-03 14:01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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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不可能知道國家關於允許那種電動車生產的規定,廠家生產商場銷售,等老百姓買完後,出個《目錄》不給上牌、不準上路,這不是馬後炮嗎?在《目錄》出臺前買的,應該允許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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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56]網友:老百姓 ip地址:[218.69.210.*] 於2006-06-27 17:45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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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的利大於弊,它沒有噪聲,沒有尾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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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54]網友:市民 ip地址:[218.69.210.*] 於2006-06-27 17:40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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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用有者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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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52]網友:市民 ip地址:[218.69.210.*] 於2006-06-27 17:32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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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能超過四十公里的不多,一般的350W小包電動車最快也到不了40公里,再說電動車沒有燥音,也沒有尾汽,速度也比摩托車慢了很多很多,爲什麼就不給上牌子?不能上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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