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出入境管理 本市居民出境猛增
爲使更多的市民走出國門,開闊眼界, 2000年本市出臺了《放寬公民因私出國境受理審批條件的十項措施》,此後本市居民出國境人數以每年40%的速度高速增長。在此措施出臺前後的十幾年間,出入境管理部門還相繼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
1992年:進一步簡化中國公民因私再出境手續,回國人員持有效護照和前往國簽證再出境無須再申請批准;對在津投資數額較大,貢獻突出的三資企業外方人員,可辦理一年有效多次往返簽證。
-1993年:對持有《外國人居留證》的企業中外方管理人員和外國商社代表,根據個人申請可辦理一年有效多次往返簽證。
-1996年:在全國率先取消外國留學生社會面住宿限制。對攻讀本科以上及攜帶家屬的留學生,允許他們到社會面租房、買房居住。
-1997年:實施《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管理工作規範》,受理本市居民赴港澳定居申請,電腦打分,排隊依次放行。
-1998年:出臺優化涉外投資環境10項措施,在延長外國人在津居留期限、方便其在津短期居留、放開外國人家屬在津停居留限制等方面出臺新舉措。
-1999年:與市教委共同出臺《境外人員子女就讀管理辦法》,只要在津有監護人的境外人員子女,均可在津就讀;出臺《私營企業人員出國商務活動7項措施》。
-2000年:出臺《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服務經濟發展和對外交往的八項措施》,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的外國留學生畢業後,可直接改變身份辦理職業簽證;出臺《放寬公民因私出國境受理審批條件的十項措施》;授予陳省身、青木陽子、長谷川康司、孫晉邦4名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資格。
-2001年:出臺《企業出入境信譽單位制度》,在信譽單位中的外國人在企業內住宿,聘請的外籍高科技人才、企業內人員從事出國境商務活動等方面推出10項新舉措;授予賴炳榮、權豐助、田村忠嗣、田浩本4名外籍人士在華永久居留資格。
-2002年:與市旅遊主管部門共同制定《關於在天津口岸辦理團體旅遊簽證有關問題的通知》,來津外國旅遊團組可在天津口岸辦理團體旅遊簽證。
-2003年:取消涉外定點住宿限制,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賓館飯店,實行登記備案制; 7月開發區分局開始受理本區內外國人簽證申請; 9月實施按需申領護照制度,並出臺10項便民服務措施。
-2004年:實施《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首批爲8名外籍人士頒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2005年:正式實施了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旅遊制度,本市居民憑身份證和戶口簿即可申請赴港澳地區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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