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網站消息,14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發佈公告,決定啓動對原產或出口於中國的複合木地板(加海關編碼:4411.19.90.90)反傾銷和反補貼再調查程序,以重新確定調查期內該被調查產品的正常價值、出口價格和補貼幅度。
據悉,本次再調查的調查期爲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據我商會提供的數據,該調查期內我涉案產品對加拿大出口金額爲3100萬美元。
根據CBSA公佈的再調查時間表,CBSA已於2005年11月14日向中國相關生產商和出口商就本案的傾銷部分和補貼部分發出兩組調查問卷,提交答卷的期限均爲2005年12月20日。CBSA將於2006年5月5日就本次再調查做出裁定。
本案的原始調查立案時間爲2004年10月4日。2005年5月17日,CBSA做出原始調查的終裁決定,裁定中國產品的加權平均平均傾銷幅度爲7.8%,加權平均補貼量爲3%。2005年6月16日,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就該案的損害部分做出終裁,裁定原產於或出口自中國的複合地板對加國內產業造成損害。本次再調查即爲CBSA執行CITT損害終裁決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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