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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11·14’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暴露出了一些地方、一些學校安全意識不強,工作中存在諸多薄弱環節。血的教訓給學校安全工作敲響了警鐘。”23日,教育廳緊急發文,要求各學校緊急開展學校安全工作專項檢查,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及公路上進行體育鍛煉,嚴格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報批制度。各地、各中小學校要本着“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把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大綱,使安全知識進課堂。要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能力的不同,採取課堂教學、專題講座、報告會、知識競賽、模擬事故和自救互救演練等形式,開展安全法制、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提高教師和學生的防範防護能力。
省教育廳重申並強調,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時,要制定活動預案。凡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徵得公安交管部門的同意和支持,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學生體育活動時間要合理安排,校內活動場地不足的,要錯開體育活動時間,開展各種形式的體育鍛煉;嚴禁使用沒有排除安全隱患的校舍及教學設施,嚴格學校教學、生活設施定期檢測制度。凡發現有地質隱患的學校要迅速報當地政府妥善處置,對具有安全隱患的教室和D級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必要時可以臨時停課。凡因危房造成學生危害事故建議追究當地政府領導和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的責任;嚴禁採購未經檢疫的肉禽蛋奶等食品,嚴格規範採購行爲及食品留樣驗檢制度。嚴格規範中小學生作息時間,小學取消早晚自習。要合理安排寄宿制學校學生早上起牀時間,一般不早於走讀生到校時間1小時;嚴格管理學生在校期間的活動,對學生上學、放學、上下課、上操集合等活動實行全過程管理。要認真對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建設標準,逐校覈查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改進,嚴防樓梯踩踏事故的發生;嚴禁將校園場地出租用於停放社會車輛,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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