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律政司昨(二十三日)代表香港物流服務署入稟高等法院,向美國一家出售軍事裝備的公司索償一百二十六萬七千二百九十五美元(約九百八十萬港元)連其它費用,約共九百八十九萬九千三百九十三港元。
香港特區政府物流服務署(前稱政府物料供應處)於一九九九至二○○○年間,向該家出售軍事裝備的美國公司,訂購一千多件防彈背心,但未能符合規格。
案件原訴人爲律政司,被告爲位於美國的盔甲科技公司(ARMOR TECHNOLOGY CORPORATION)。入稟狀指出,物流署向被告於二○○○年三月至七月期間,先後訂購共一千三百六十三件防彈背心,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訂購的一千三百四十七件外穿型防彈背心,及於二○○○年二月再訂購的十六件同型防彈背心,總值一百二十六萬七千二百九十五美元,分四批先後付運,但所有背心均未能符合合約中訂明的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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