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日報》23日報道,印尼國會國籍法草案特別小組各派系已就撤消華族居民須出示國籍證書才能證明印尼國籍的規定達成一致,同意憑當地政府發出的出生證,即可證明居民爲印尼國籍的身份。
據新華社雅加達報道,國籍法草案特別小組主席斯拉邁特﹒艾凡迪﹒優素福21日在會見華族社團印尼百家姓協會代表時傳達了上述信息。他說,根據他的理解,印尼國民其實不需要印尼國籍證書,因爲單憑印尼政府發出的出生證書便可證明某居民爲印尼國籍。他說,印尼前總統瓦希德曾下令撤消須出示印尼國籍證書才能確定一些居民印尼國籍身份的規定,因此國會國籍法草案特別小組在草擬有關立法議案時應該重視這一點。
印尼百家姓協會總主席熊德怡及來自印尼全國10幾個省市的代表,在會見中敦促國會盡快通過立法,正式取消這項歧視華族的規定。他們說,儘管瓦希德前總統曾就撤消印尼國籍證書問題發出總統令,但至今還沒有在立法方面根除這個遺留下來的歧視華族的所謂條例。
印尼司法部向當地華人發放印尼國籍證書是根據印尼國會通過的條例實施的。擁有印尼護照和出生證的華族人士在辦理各種證件或手續時必須出示國籍證書,而且還要支付相當數量的費用,但原住民則不需要。
根據印尼法律,如果國會國籍法草案特別小組同意撤消國籍證書,要經國會全體會議通過,然後由總統簽署才能正式生效。
自1998年後,印尼政府大力推進民族和解政策,相繼取消了一些歧視性的法律法規。佔印尼總人口5%的華族目前已恢復學習華文,數家華文報紙已出版發行,華族可以歡度傳統節日春節,一些華族人士也開始從政。但是,至今仍有不少歧視華族的條例尚未正式取消。爲此,印尼各界人士不斷呼籲印尼政府和立法部門,儘快採取實際步驟,完全廢除帶有種族和宗教偏見的歧視性法規和條例,加強民族團結,促進國家的繁榮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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