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要求,黑龍江省技術監督局決定,在松花江水污染期間,對松花江流域沿岸地區,以松花江水爲原料生產瓶(桶)裝飲用水、飲料、啤酒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產品實行強制檢驗制度。
此次實行強制檢驗制度的地區包括哈爾濱、雙城、佳木斯等17個城市,以及農墾總局所轄的松花江沿岸地區。實行強制檢驗的產品包括:所有以松花江水爲原料生產的瓶(桶)裝飲用水、飲料和啤酒。其中飲料含碳酸飲料、茶飲料、果樹汁及其飲料、含乳和植物蛋白飲料、溼法生產的固體飲料。
質量監督部門同時開始對瓶(桶)裝飲用水、飲料等10類企業嚴查食品生產許可證。對既無衛生許可證又無營業執照,也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報請當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予以取締;對未申領食品生產許可證、未取得生產許可通知書和審驗不合格的企業,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並報請有關部門撤銷其註冊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對經確認無證照生產或有證照故意造假的生產企業依法查處,並將列入黑名單對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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