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紀委日前通報了近3年10名高校領導幹部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件,引起強烈反響。
通報指出,近年來,高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頻發,主要原因與教育不紮實、制度不健全、監督不得力等密切相關。這些典型案件主要有:
——李金和,在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擔任湖北大學校長助理、副校長期間,利用主管後勤工作的職務之便,多次收受開發商、建築承包商賄賂共計人民幣86.2萬元、美金0.9萬元。該校原校長助理吳永祥,校規劃建設處處長張勝利、副處長萬立泉、副處級幹部吳方君,財務處長彭茂國等人也因在基建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受賄被查處,涉嫌違法總額達200萬元。
——原武漢大學資產部部長、採購中心主任成金華,在負責該校設備採購及工程發包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12家供應商賄賂計40多萬元。2005年1月,武昌區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
——郭學理,原武漢大學網絡教育學院院長,現年57歲,教授,博士生導師。郭在負責學校網絡建設工作期間,先後收受網絡工程承建單位、網絡設備供應商提供的賄賂款30餘萬元。2005年1月,武昌區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資產管理處處長馬振杰,利用負責學校大宗設備採購、招投標工作及項目驗收等職務便利,於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間先後11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2萬多元。2004年12月,武昌區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
——劉其泰,原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副院長。劉利用分管醫院後勤、基建等工作的職務之便,於1995年至2002年先後收受業務往來單位及個人賄賂人民幣22萬多元。2003年12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
此外,還有原三峽大學黨委書記陳少嵐、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網絡與實驗中心主任陳家華、原湖北教育學院教育管理系主任劉居富、原湖北省計劃管理幹部學院後勤集團公司總經理李開明、原黃岡師範學院院長助理黃中貴等均被通報了職務犯罪的查處情況。
湖北近3年查處41起高校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
記者近日從湖北省紀委獲悉,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近3年間,全省已查處41起高校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46人。
據檢察機關分析,在當前高等教育規模快速擴張、市場行爲逐漸增多的背景下,高校經費來源及使用的多渠道、多方位、多領域爲權力尋租和職務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機,經濟腐敗案件的涉案人員數量和涉案金額均呈上升勢頭。湖北地區高校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2003年立案5起,2004年立案16起,今年1月至10月立案已達到20起。
湖北省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這些案件的主要特點有:一是集中在基建、採購、招生等財權部門或領域,46人中,涉及基建招投標及後勤維修工程領域的18人、佔39%,教材、教學設備、藥品採購及網絡招投標的有15人、佔33%,財務管理環節的6人,佔13%;招生錄取環節的7人、佔15%;二是違紀違法主體的職務層次越來越高,46人中涉及處級以上幹部25人、“一把手”22人;三是窩案、串案所佔比例較大,如武漢大學網絡建設招投標案涉及4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網絡建設招投標案涉及5人、湖北大學基建招投標案涉及7人、湖北教育學院教管系私分公款案涉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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