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時間:2005年06月30日)
一、雙邊政治關係回顧
我同原捷克斯洛伐克於1949年10月6日建交。1993年1月1日,捷克共和國成爲獨立主權國家,我即日起予以承認並與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雙方商定,繼續沿用1949年10月6日爲兩國建交日期。
1993年6月,捷外交部長澤列涅茨訪華。1994年9月,我全國政協副主席葉選平訪捷。10月,捷總理克勞斯訪華;同月,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戴秉國和捷外交部副部長翁德拉簽署換文協議,確認中國與前捷克斯洛伐克聯邦締結的條約、協定繼續有效。1995年11月,捷外交部第一副部長翁德拉來華進行兩國外交部磋商。1996年4月,錢其琛副總理兼外長訪捷。1997年4月,國務院副總理吳邦國訪捷。1997年6月,中捷就保留捷克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達成協議並換文。1998年9月,唐家璇外長與捷外長卡萬在聯大期間會晤。1999年5月,捷外長卡萬正式訪華。12月,捷總理澤曼訪華,雙方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捷克共和國政府聯合公報》。2000年6月,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布赫訪捷。9月,唐外長與卡萬在聯大期間會晤。2001年4月,唐家璇外長訪捷。6月,我政協副主席兼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主任白立忱訪捷。同年3月、4月,捷農業部長、國防部長先後訪華。2002年2月,外交部副部長李肇星赴捷進行兩國外交部磋商。6月,王忠禹國務委員訪捷。7月,吳儀國務委員訪捷。2003年5月,胡錦濤主席與捷總統克勞斯在出席聖彼得堡建市300週年慶典期間進行了短暫的友好交談。2004年4月,捷總統克勞斯訪華。
二、雙邊經貿關係與經濟技術合作
1993年1月捷獨立後,中捷開始進行直接經貿合作。據我海關統計,中捷貿易額2000年爲4.37億美元,2001年爲6.15億美元,2002年爲9.62億美元,2003年爲15.8億美元,2004年頭11個月,雙邊貿易額爲16.5億美元,同比長17.3%,其中我出口12.4億美元,同比增長9.5%,進口4.1億美元,同比增長49.9%。截至2004年6月,捷對華投資項目307個,實際投資額爲1.03億美元。
1993年2月,中捷海關事務合作協定生效。10月,捷工貿部長德盧希訪華,與我簽署中捷兩國政府貿易協定。1994年捷總理訪華期間雙方簽署關於捷向我神頭電廠繼續提供兩套五十萬千瓦電站設備的聯合聲明。1996年9月,我機械工業部長包敘定訪捷。12月,捷工貿部長德盧希再次訪華。1997年8月,我電力工業部長史大楨訪捷。1999年9月,捷工貿部長格雷格爾訪華。10月,我外經貿部部長石廣生訪捷。12月,捷總理澤曼訪華期間,兩國企業簽署了中方進口捷兩套五十萬千瓦電站設備的合同。2000年12月,捷工貿部副部長馬採什卡來華出席中捷政府間經貿混委會第四次會議。2001年5月,我全國工商聯常務副主席張緒武訪捷。6月,我貿促會副會長馬躍訪捷。 2002年3月,我外經貿部副部長周可仁赴捷主持召開中捷經貿混委會第五次會議。7月,吳儀國務委員訪捷時,雙方簽署了進口700輛捷產斯科達小轎車的合同。8月20日,山西神頭第二發電廠爲電站二期工程舉行開工典禮,該項目正式啓動。2004年4月,中捷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三、雙邊文化、科技與教育等領域的交往與合作
1994年1月,我在捷舉辦西藏藝術展。1995年我文化部副部長陳昌本訪捷商籤兩國文化合作計劃。1996年11月,捷文化部副部長科隆塔裏訪華,雙方簽署兩國文化部1997-1999年文化合作議定書。1997年5月,中國電影周在捷舉行。1999年7月,捷文化部副部長溫朔娃訪華並出席捷克電影周活動。2000年7月,我文化部副部長李源潮訪捷,雙方簽署兩國文化議定書。2001年2月,捷文化部副部長溫朔娃訪華。2002年8月,我在布拉格舉辦《中國蘇州傳統工藝精品展》。2004年4月,兩國文化部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捷克共和國文化部2004-2006年文化合作議定書》。
1995年5月,捷副總理兼國家科技與投資發展委員會主席奧布齊納訪華。6月,我科技代表團訪捷,兩國重籤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1996年9月,我國家科學和技術委員會副主任惠永正訪捷。1997年12月,中捷舉行科技合作委員會第三十四屆會議,簽訂涉及農、林、牧、環保、醫藥等24項技術領域的合作議定書。2000年4月,中捷召開科技合作委員會第三十五屆會議,我國家科技部副部長李學勇與捷教育、青年、體育部副部長普魯沙簽署合作議定書,商定41個合作課題。2002年3月,中捷科技合作委員會第三十六屆會議在布拉格召開,雙方商定了2002-2005年間50多項科技合作項目。8月,我工程院副院長王澱佐訪捷。9月,我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訪捷。2004年2月,我商務部部長助理陳健訪捷。4月,中捷科技合作委員會第37次會議在上海舉行。5月,我科技部副部長李學勇率團訪捷。我首次在布拉格主辦中國高技術及產品展。
1996年5月,捷教育、青年、體育部副部長翁德拉契克來華簽署兩國1996-1999年教育交流協議。2000年5月,捷教、青、體部長澤曼訪華,雙方簽署兩國教育部2000-2003年教育交流協議。2003年9月,我教育部袁貴仁副部長率團訪問捷,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捷克共和國教育青年體育部2004-2007年教育交流協議》。 2004年,我有2名教師在捷任教;捷有1名教師在華任教,捷留學人員11名。
四、重要雙邊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捷克共和國政府聯合公報》
背景資料:中國與原捷克斯洛伐克的關係
一、雙邊政治關係回顧
我同原捷克斯洛伐克於1949年10月6日建交。建交初期,兩國關係發展順利。1953年3月周恩來總理率領政府代表團赴捷參加哥特瓦爾德總統的葬禮。此後,朱德、彭真、李先念、董必武、彭德懷等我黨政領導人先後訪捷。1957年3月捷總理西羅基率政府代表團訪華,同周恩來總理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之後,捷議長費林格(1957年9月),捷共中央第一書記、總統諾沃提尼(1959年9月)相繼訪華。1960年5月我駐捷大使曹瑛和捷外長戴維在布拉格簽署中捷領事條約。雙方在國際問題上相互支持。捷支持我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解放臺灣,反對製造“兩個中國”,支持我平定西藏叛亂和我領海聲明。我支持捷反對西德軍國主義和復仇主義的鬥爭。
1960年起,隨着中蘇關係逆轉,中捷關係轉冷,高層往來中斷。
1968年8月蘇軍入侵和佔領捷,發生了著名的“布拉格之春”事件,我對捷人民的反抗鬥爭予以了堅決支持。
隨着1969年中蘇關係漸緩,我同捷關係也開始逐步恢復。1971年6月,我在時隔四年多後,又向捷派出大使(捷駐華大使未中斷過在華的任職)。10月,捷駐聯合國代表投票支持我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
隨着1982年10月中蘇兩國開始磋商,中捷關係也隨之進一步好轉。特別是1983年我重新承認捷是社會主義國家後,兩國關係實現全面正常化。1983年9月,吳學謙外長同捷外長在聯大會晤。1985年6月,捷副總理兼計委主任波塔奇訪華。12月,李鵬副總理訪捷。
1986年中捷關係出現明顯積極的變化。捷聯邦議會副主席庫切拉、第一副總理羅赫利切克相繼訪華。我人大副委員長廖漢生、政協副主席程子華先後訪捷。同年12月以副部長李淑錚爲首的我中聯部代表團訪捷,兩黨關係由此逐步恢復。12月捷外長赫努佩克對我進行了正式訪問,這是兩國建交以來捷外長首次正式訪華。 1987年3月,國務委員兼外長吳學謙訪捷,這是兩國建交以來我外長首次對捷正式訪問。雙方簽署中捷兩國外交部合作議定書並就兩國分別在上海和布拉迪斯拉發設立總領館事換文。1987年4月,捷總理什特勞加爾訪華,這是三十年來捷克斯洛伐克總理首次正式訪華。 6月,中共中央代總書記、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訪捷。這是我黨政首腦對捷的首次正式友好訪問。什特勞加爾和趙紫陽的互訪標誌着中捷關係全面恢復正常。
1988年5月,捷共總書記雅克什對我國進行正式友好訪問。9月,捷總統胡薩克對我國進行了正式友好訪問,這是二十九年來捷總統首次訪華。9月5日兩國外長錢其琛和赫努佩克簽署了《中捷領事條約》。10月,姚依林副總理訪捷。 1989年春夏之交我國發生政治風波,捷副外長赫拉曾約見我駐捷大使,對我國政府採取的措施表示支持。 1989年7月,捷副總理兼計委主席日阿克訪華,之後捷外長約翰內斯來華訪問。
1989年11月,捷政局發生劇變,對華關係一度疏遠,並在臺灣、西藏、人權等問題上與我時有摩擦。
1991年9月,國務委員兼外長錢其琛正式訪捷,12月,捷總理恰爾法對我國進行正式訪問。
二、雙邊經貿關係和經濟技術合作
中捷經貿關係發展較早,早在三十年代初,捷就開始向我出口釀造啤酒、榨糖等成套設備。兩國建交後,經濟合作全面發展。1950年,我同捷簽訂了第一個貿易協定。六十年代經濟合作一度中斷。七十年代兩國貿易逐步恢復並有所發展,1973年雙方簽署易貨貿易和清算辦法議定書。八十年代中期後,兩國經濟合作逐漸得到恢復和進一步的發展。1984年7月兩國成立經濟、技術、貿易和科技合作委員會,簽訂爲期十年的經濟技術合作協定。1985年8月,雙方簽署捷向我供應兩套五十萬千瓦發電機組合同,1994年正式投產。1987年簽署中捷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1988年簽署關於長期經濟和科學技術合作基本方向的協定。1989年兩國貿易額達9.1億美元,創歷史最高水平。1991年起,兩國貿易由記帳方式改爲現匯支付,貿易額經過一度嚴重下滑後,逐漸趨於平穩,但貿易額較低。自1993年1月1日捷斯聯邦分裂爲獨立的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後,原捷聯邦在國際上的債權債務由捷、斯雙方按2:1分配。
三、在文化、科技與教育等方面的雙邊交往與合作
1950年12月,捷文化代表團訪華,揭開了中捷兩國文化交流的序幕。1952年5月,中捷簽署雙邊第一個文化合作協定,1957年3月在北京又重新簽署了新的文化合作協定。六、七十年代兩國文化交流與合作處於蕭條時期。從八十年代初開始,兩國文化關係逐步恢復並發展到新的階段。在1987、1988年兩國文化交流達到高潮,發展勢頭到1989年底由於捷克斯洛伐克劇變而突然中止。
中捷科技合作協定於1952年5月簽訂,這是新中國對外簽訂的第一個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1969年至1972年科技合作一度中斷。1973年至1980年合作恢復,但一直徘徊在較低的水平上。八十年代,科技合作得到穩步發展,合作項目逐漸增加,捷先後向我轉讓了氣流紡紗機、載重汽車製造等技術。1986年5月,我國務委員兼國家科委主任宋健訪捷。
中捷在教育領域的合作始於五十年代,雙方互派了大量留學生。六十年代教育交流一度中斷。1984年兩國恢復教育交流。1983年至1992年,我通過公派渠道向捷派遣了留學人員70餘人,捷方公派來華104人。1987年起,我開始每年向捷查理大學派遣一名漢語教師,捷每年向我北京外國語大學派遣一名捷克語教師。此外,我還有四所高校與捷三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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