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時間:2005年07月01日)
一、雙邊政治關係回顧
我同原捷克斯洛伐克於1949年10月6日建交。1993年1月1日,斯洛伐克共和國成爲獨立主權國家,我即日起予以承認並與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中國同捷斯聯邦簽署的條約和協定對斯繼續有效。雙方商定,繼續沿用1949年月10月6日爲兩國建交日期。近年來,兩國關係發展順利,各級別人員往來增多,合作領域擴大。
1994年2月,斯政府總理麥恰爾應國務院總理李鵬邀請訪華。8月,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葉選平訪斯。10月,外交部副部長戴秉國赴斯舉行兩國外交部磋商,同斯外交部國務祕書謝斯塔克簽署中斯兩國外交部合作議定書。1995年4月,我國務院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訪斯。9月,斯國民議會主席加什帕洛維奇訪華。1996年4月,斯總統科瓦奇對華進行國事訪問。1997年3月,斯總理麥恰爾出訪途中兩次過境北京。5月,斯外長哈姆日克訪華。6月,中斯兩國政府就1997年7月1日後斯在香港特區保留名譽領事館問題達成協議並換文。1998年8月,我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珮雲訪斯。1999年10月,斯國民議會主席米加什訪華。2000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對斯進行正式友好訪問。2001年2月,國務委員吳儀訪斯。 2002年1月,斯國民議會副主席赫魯肖夫斯基訪華。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傅全有訪斯。11月,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訪斯。2003年1月,斯總統舒斯特對華進行國事訪問,江澤民主席與舒斯特總統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斯洛伐克共和國聯合聲明》。2004年5月,斯副總理兼經濟部長魯斯科訪華。
二、雙邊經貿關係
1993年中斯草簽了經貿協定。1994年斯總理麥恰爾訪華時,雙方簽署兩國政府經濟和貿易協定,承認中國與前捷斯聯邦簽署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投資保護協議、關稅合作協議繼續有效。2001年吳儀國務委員訪斯期間,兩國簽署了林業合同及動、植物檢疫協定。
據我海關統計,中斯貿易額2000年爲5599萬美元,2001年爲7428萬美元。2002年爲1.3億美元,2003年爲2.59億美元,2004年頭11個月爲2.68億美元,同比增長14.4%,其中我出口1.46億美元,增長16.4%,進口11.5億美元,增長11.5%。截至2004年9月,斯對華投資項目32個,實際投資爲2831萬美元。
三、雙邊文化、科技與教育等領域的交往與合作
兩國建交後文化交流正常發展。1994年斯總理麥恰爾訪華時,雙方簽署了1994-1995年度文化合作計劃。1994年2月,中國在斯首都舉辦了“西藏藝術展覽”。1996年9月,文化部副部長艾青春訪斯,雙方簽署兩國文化部1996-1998年文化交流計劃。1997年6月,斯文化部長鬍德茨訪華。1998年6月,斯文化周在京舉行。2000年5月,斯文化部長克尼亞什科訪華,雙方簽署兩國文化部關於延長合作計劃有效期的議定書,期間還舉辦了“斯洛伐克文化日”。2001年9-10月,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象雄藝術團和甘肅省敦煌藝術劇院聯合組成“中國民族藝術團”赴斯訪演。2002年,在斯首都布拉迪斯拉發舉辦了《世界文化遺產在中國》圖片展。2003年1月,斯總統訪華期間,兩國文化部長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斯洛伐克共和國文化部2003-2005年文化合作計劃》。2004年11月,我在斯舉辦“中國電影周”。
1997年2月,斯教育和科技部部長斯拉夫科夫斯卡率科技代表團訪華,雙方簽署了兩國政府科技合作協定。1998年4月,中國科技部副部長李學勇和斯教育部國務祕書涅姆喬克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京簽署中斯科學技術合作聯合委員會第一屆會議議定書。2002年3月,中斯第二屆科技聯合委員會會議在斯召開,確定了14個合作項目。2003年1月,斯總統訪華期間,國家林業局長和斯農業部長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和斯洛伐克共和國農業部關於在造林領域合作的議定書》
1994年7月,斯教育科學部國務祕書馬察謝克訪華,同我國家教委負責人簽署了兩國1994-1997年教育合作計劃。1998年5月,斯教育和科技部部長斯拉夫科夫斯卡來華簽署兩國1998-2001年教育合作計劃。1999年10月,斯教育部長弗塔奇尼克隨米加什議長訪華。2001年12月,中斯簽署兩國教育部2001-2004年教育合作計劃。2002年6月教育部趙沁平副部長訪斯。2004年,中國有2名教師在斯任教;斯在華留學人員8名。
1995年4月,國家體委副主任劉吉率團訪斯。1998年5月19日,中斯聯合登山隊成功登上珠穆朗瑪峯。2001年4月,中國奧委會名譽主席何振樑訪斯。5月,中國奧委會副主席王寶良訪斯。8月,斯奧委會主席赫麥拉爾來華出席我九運會。2002年9月,中斯簽署兩國2002-2003年體育交流計劃。
四、重要雙邊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斯洛伐克共和國聯合聲明》
背景資料:中國與原捷克斯洛伐克的關係
一、雙邊政治關係回顧
我同原捷克斯洛伐克於1949年10月6日建交。建交初期,兩國關係發展順利。1953年3月周恩來總理率領政府代表團赴捷參加哥特瓦爾德總統的葬禮。此後,朱德、彭真、李先念、董必武、彭德懷等我黨政領導人先後訪捷。1957年3月捷總理西羅基率政府代表團訪華,同周恩來總理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之後,捷議長費林格(1957年9月),捷共中央第一書記、總統諾沃提尼(1959年9月)相繼訪華。1960年5月我駐捷大使曹瑛和捷外長戴維在布拉格簽署中捷領事條約。雙方在國際問題上相互支持。捷支持我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解放臺灣,反對製造“兩個中國”,支持我平定西藏叛亂和我領海聲明。我支持捷反對西德軍國主義和復仇主義的鬥爭。
1960年起,隨着中蘇關係逆轉,中捷關係轉冷,高層往來中斷。
1968年8月蘇軍入侵和佔領捷,發生了著名的“布拉格之春”事件,我對捷人民的反抗鬥爭予以了堅決支持。
隨着1969年中蘇關係漸緩,我同捷關係也開始逐步恢復。1971年6月,我在時隔四年多後,又向捷派出大使(捷駐華大使未中斷過在華的任職)。10月,捷駐聯合國代表投票支持我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
隨着1982年10月中蘇兩國開始磋商,中捷關係也隨之進一步好轉。特別是1983年我重新承認捷是社會主義國家後,兩國關係實現全面正常化。1983年9月,吳學謙外長同捷外長在聯大會晤。1985年6月,捷副總理兼計委主任波塔奇訪華。12月,李鵬副總理訪捷。
1986年中捷關係出現明顯積極的變化。捷聯邦議會副主席庫切拉、第一副總理羅赫利切克相繼訪華。我人大副委員長廖漢生、政協副主席程子華先後訪捷。同年12月以副部長李淑錚爲首的我中聯部代表團訪捷,兩黨關係由此逐步恢復。12月捷外長赫努佩克對我進行了正式訪問,這是兩國建交以來捷外長首次正式訪華。 1987年3月,國務委員兼外長吳學謙訪捷,這是兩國建交以來我外長首次對捷正式訪問。雙方簽署中捷兩國外交部合作議定書並就兩國分別在上海和布拉迪斯拉發設立總領館事換文。1987年4月,捷總理什特勞加爾訪華,這是三十年來捷克斯洛伐克總理首次正式訪華。 6月,中共中央代總書記、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訪捷。這是我黨政首腦對捷的首次正式友好訪問。什特勞加爾和趙紫陽的互訪標誌着中捷關係全面恢復正常。
1988年5月,捷共總書記雅克什對我國進行正式友好訪問。9月,捷總統胡薩克對我國進行了正式友好訪問,這是二十九年來捷總統首次訪華。9月5日兩國外長錢其琛和赫努佩克簽署了《中捷領事條約》。10月,姚依林副總理訪捷。 1989年春夏之交我國發生政治風波,捷副外長赫拉曾約見我駐捷大使,對我國政府採取的措施表示支持。 1989年7月,捷副總理兼計委主席日阿克訪華,之後捷外長約翰內斯來華訪問。
1989年11月,捷政局發生劇變,對華關係一度疏遠,並在臺灣、西藏、人權等問題上與我時有摩擦。
1991年9月,國務委員兼外長錢其琛正式訪捷,12月,捷總理恰爾法對我國進行正式訪問。
二、雙邊經貿關係和經濟技術合作
中捷經貿關係發展較早,早在三十年代初,捷就開始向我出口釀造啤酒、榨糖等成套設備。兩國建交後,經濟合作全面發展。1950年,我同捷簽訂了第一個貿易協定。六十年代經濟合作一度中斷。七十年代兩國貿易逐步恢復並有所發展,1973年雙方簽署易貨貿易和清算辦法議定書。八十年代中期後,兩國經濟合作逐漸得到恢復和進一步的發展。1984年7月兩國成立經濟、技術、貿易和科技合作委員會,簽訂爲期十年的經濟技術合作協定。1985年8月,雙方簽署捷向我供應兩套五十萬千瓦發電機組合同,1994年正式投產。1987年簽署中捷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1988年簽署關於長期經濟和科學技術合作基本方向的協定。1989年兩國貿易額達9.1億美元,創歷史最高水平。1991年起,兩國貿易由記帳方式改爲現匯支付,貿易額經過一度嚴重下滑後,逐漸趨於平穩,但貿易額較低。自1993年1月1日捷斯聯邦分裂爲獨立的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後,原捷聯邦在國際上的債權債務由捷、斯雙方按2:1分配。
三、在文化、科技與教育等方面的雙邊交往與合作
1950年12月,捷文化代表團訪華,揭開了中捷兩國文化交流的序幕。1952年5月,中捷簽署雙邊第一個文化合作協定,1957年3月在北京又重新簽署了新的文化合作協定。六、七十年代兩國文化交流與合作處於蕭條時期。從八十年代初開始,兩國文化關係逐步恢復並發展到新的階段。在1987、1988年兩國文化交流達到高潮,發展勢頭到1989年底由於捷克斯洛伐克劇變而突然中止。
中捷科技合作協定於1952年5月簽訂,這是新中國對外簽訂的第一個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1969年至1972年科技合作一度中斷。1973年至1980年合作恢復,但一直徘徊在較低的水平上。八十年代,科技合作得到穩步發展,合作項目逐漸增加,捷先後向我轉讓了氣流紡紗機、載重汽車製造等技術。1986年5月,我國務委員兼國家科委主任宋健訪捷。
中捷在教育領域的合作始於五十年代,雙方互派了大量留學生。六十年代教育交流一度中斷。1984年兩國恢復教育交流。1983年至1992年,我通過公派渠道向捷派遣了留學人員70餘人,捷方公派來華104人。1987年起,我開始每年向捷查理大學派遣一名漢語教師,捷每年向我北京外國語大學派遣一名捷克語教師。此外,我還有四所高校與捷三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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