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今年“艾滋病日”主題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諾”。今天《健康時報》推出的這篇調查式報道,相信會讓讀者感到震驚:一個模擬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兩天內輾轉北京6家醫院,想做一個小小的扁桃體炎輸液治療,全部遭到拒絕!
有關專家指出:防治艾滋病最大的障礙是恐懼和歧視,其中最可怕的是醫生的恐懼和歧視。《健康時報》記者在兩天的調查中,對這種恐懼與歧視--來自醫護人員的恐懼與歧視有了切實的感受。從這次面向特定人羣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態度的“定向測試”中,在第18個“艾滋病日”來臨之際,我們的感受卻極爲沉重:
艾滋病進入中國已經20年了,預防知識的普及和觀念的轉變是多麼的任重道遠!
前不久,清華大學艾滋病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景軍教授給記者講述的一個故事,給記者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
一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到醫院打針,連注射室的門都進不了。醫生讓感染者站在門外,在屋裏“指導”患者自己給自己打針。景軍說:防治艾滋病最大的障礙是恐懼和歧視,其中最可怕的是醫生的恐懼和歧視。
景軍主任的這個故事,也就成爲此篇報道的靈感。記者的扁桃體炎正好又犯了,於是決定假稱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身份,到北京的6家醫院看扁桃體炎,以驗證景主任的故事究竟有多大的普遍性。
而在決定此次採訪行動以前,記者也頗感躊躊,這樣做會不會構成對醫院的欺騙,有違新聞職業規範呢?爲此,記者專門請教了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新聞理論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鄭保衛。鄭先生說:“新聞記者出於公共利益和輿論監督的需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做些明察暗訪,我認爲是可以的。”
自報“家門”,招致好奇的詢問
2005年11月25日上午9時,記者以治療扁桃體炎爲名來到北京市朝陽區第二醫院(又名小莊醫院)。在內科第三診室,一位姓徐的女大夫詢問了記者的“病情”後,開了一張化驗血常規的單子。在化驗室窗口,抽血的護士讓記者甩甩手,說血太少,抽不出來,記者問:“這是不是與我感染艾滋病有關係呢?”護士說:“也許吧。”她沒有表現出驚慌的樣子,繼續採夠了記者的血份,告訴記者15分鐘以後來拿化驗單看結果。
15分鐘後,記者再次來到化驗室拿化驗單的時候,發現記者的單子單獨放着。一個護士就對另一個護士指着記者說:“剛纔就是他,艾滋病。”然後很好奇地問記者:“你是怎麼感染的?”記者問:“這很重要嗎?”她說沒事,就是隨便問問。記者走出化驗室大門的時候,站在兩邊的人紛紛迅速讓道。
我又回到內科第三診室。徐大夫看完化驗結果後說,有點炎症。記者問:“我想輸液,能不能給我開點?這樣見效快一些。”徐大夫說可以的,邊說邊開。這時,記者告訴她:“我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徐大夫擡頭看了記者一眼,然後仍舊用輕柔的語氣說:“如果這樣,我去輸液室聯繫一下,看您這個情況有沒有特殊規定。”
10分鐘後,徐大夫回到診室,她說還沒有聯繫好。說話間,走進一位穿着粉紅色護士服的女士,戴着口罩,只露兩隻眼睛,她慢慢地踱進來,站在記者旁邊,看了我一眼,然後又慢慢地踱了出去。大概是來看看我這個“艾滋病人”什麼樣子。
徐大夫在診室當着記者的面與醫院有關科室聯繫了10多分鐘,她說:“這位先生是來治療扁桃體炎的,人很誠懇,主動告訴我他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去感染科?好的,我與感染科聯繫。”
感染科做不了主,徐大夫又找醫院領導。最後,徐大夫告訴記者:“我給您把藥開好,您出去找別的地方輸液吧。唉,您不告訴我這個情況就好了。您說了,那我就要向醫院彙報。說實話,我並不緊張,就是您剛纔告訴我的時候我感到有點意外,其實,艾滋病沒那麼可怕,一起吃飯都沒問題……”
在小莊醫院呆了1小時33分鐘後,記者拿着徐大夫開好的液體,與她握手告別。
醫院體驗印象:
診療結果:同意開藥,但拒絕輸液。
拒絕理由:情況特殊。
醫護態度:徐大夫熱情坦誠,護士們十分好奇。
拼命洗手,只因接觸了《診斷證明書》
11月25日14時50分。記者拎着一袋子在小莊醫院開好的藥液,來到朝陽中醫院輸液室。當班護士姓王,她看到記者進來,站起來問:“您是來輸液嗎?”記者說是的,一邊說,一邊把小莊醫院開的診斷證明書拿給她看,告訴她:“因爲我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所以小莊醫院給我開了藥,但要我出去找地方輸液。”王護士馬上說:“那我們這裏也輸不了,我們治不了你的病。”記者解釋說:“我來這裏輸液是治療扁桃體炎,不是治療艾滋病的。您爲什麼不給我輸液呢?”王護士說:“您在哪裏開的藥就應該在哪裏輸,我們沒有傳染病的防護措施,醫療廢棄物沒法回收,您使用過的與普通的廢棄物不一樣,混着放一起不合適,謝謝您這麼坦誠,真的謝謝您!”
記者走出門沒幾步,又回去想問問她,這是輸液室的規定還是醫院的規定。進門後,記者看到王護士正在使勁洗手。剛纔,她用手接觸過我的《診斷證明書》。
醫院體驗印象:
診療結果:拒絕輸液。
拒絕理由:1.沒有傳染病防護設施;2.特殊“廢棄物”無法處理。
醫護態度:比較緊張。
情況特殊,“特殊”在哪兒不知道
11月25日16點。北京普仁醫院輸液室。
記者告訴當班護理員小林:“我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扁桃體發炎,想來這裏輸液,液體自己帶來了。”小林說:“您請坐,我去請示領導。”站在旁邊的護理員小孫與記者聊了幾句,記者問她得知我的情況害怕嗎?小孫說沒什麼害怕的。這時,輸液室的護士長過來告訴記者:“經過請示醫務科,您應該到佑安醫院去輸液,直接到那裏多好呀。這裏不適合您。這是對您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記者說我是來這裏看感冒的,不是治艾滋病的,艾滋病就是血液、性和母嬰垂直傳染三種傳播渠道,我在你們這裏輸液怎麼會傳染給別人呢?護士長說:“您不是情況特殊嗎?您問特殊在哪兒?我也不知道,您去問我們醫務科吧。”
普仁醫院醫務科一位女士接待了我,她說:“本來輸液室不應該給我這裏打電話,應該給門診辦公室打電話請示的,門診主任不在,他們才找到我,我請示了主任。主任擔心交叉感染,我們的條件接待不了您,請您諒解,具體情況我也不瞭解,我們主任剛走,我是學中醫的,不瞭解情況。”
醫院體驗印象:
診療結果:拒絕輸液,建議患者去佑安醫院。
拒絕理由:1.情況特殊;2.擔心交叉感染。
醫護態度:彬彬有禮,敬而遠之。
11月26日上午10點。記者拎着液體來到和平里醫院。在醫院的輸液室門口,記者向值班的牛護士講明瞭情況。牛護士說:“我們醫院有規定,我們沒有條件對您用過的東西進行特殊處理,輸液是通過血液的,我們達不到這個標準,沒有這方面的培訓。您還是到別處去吧。”
醫院體驗印象:
診療結果:拒絕輸液。
拒絕理由:1.情況特殊;2.特殊“廢棄物”無法處理;3.沒有受過相關培訓。
醫護態度:直接拒絕。
落荒而逃:難擋那針一樣的目光
從和平里醫院出來,上午10點30分,記者又到了中日友好醫院。醫院輸液室裏人很多,記者不由自主地壓低聲音告訴護士:“我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拿了點藥過來想輸液治療扁桃體炎症。”護士告訴記者:“這裏是不會給你輸液的,因爲你的藥是外院的。”記者說:“如果我開了本院的藥呢?”護士說:“那您先去感染科開出藥來再說。”
在感染科,記者想到屋子裏單獨講給工作人員聽,但是工作人員說就在樓道里說吧,沒事的。看看旁邊幾個看病的人,想想在前邊幾個醫院周圍的患者聽說我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後那針一樣的目光,記者感到了一種莫名的緊張。等我結結巴巴把事情說清楚後,工作人員說:“這裏的感染科看不了這個病。您到地壇醫院去吧。他們有防護,我們這裏沒有。您的針頭要進行特殊處理,我們條件不夠。什麼樣的特殊處理?我也不知道。”
醫院體驗印象:
診療結果:拒絕輸液。
拒絕理由:1.沒有傳染病防護設施;2.特殊“廢棄物”無法處理。
醫護態度:起初互相推委,後來婉拒患者的請求。
中午11點45分。北京海淀醫院輸液室護士讓我找感染科大夫,感染科大夫說:“您的免疫力低,我們這裏全是發燒的病人,您如果在這裏輸液,有可能被他們給您感染了,在這裏對您不好,您還是到傳染病醫院去吧。”在背後嗡嗡的議論聲中,我逃跑似地離開了醫院。
醫院體驗印象:
診療結果:拒絕輸液。
拒絕理由:擔心交叉感染。
醫護態度:直接拒絕
尾聲:真的患者不敢“亮明身份”
暗訪結束了??輾轉了6家醫院,最終,記者這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輸液還是沒有成功,各個醫院的醫護人員雖然大多彬彬有禮,但在禮貌的後面,卻是不容分說的拒絕。
在回家的路上,記者給一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朋友打了一個電話,講了這兩天的遭遇,他說:“你可能是第一個在看病的時候公開申明自己是感染者的人,而且還是個假的。真正的感染者是不會說、不敢說、也不能說的。”
專家觀點:拒絕常規治療也是一種歧視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羣安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明確指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到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接受非艾滋病的檢查治療的時候,醫院不能以對方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而拒絕患者。”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劉中夫告訴記者:國家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使用過的醫療廢棄物的處理,沒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按照一般醫療廢棄物的處理要求去做就是了。
1999年4月20日,衛生部印發了《關於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見》,明確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不受歧視,他們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社會福利。不能剝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學習、享受醫療保健和參加社會活動的權利,也不能剝奪其子女入托、入學、就業等權利。”
清華大學法學教授李?J說:“反對歧視是在艾滋病預防工作中的共識,但對歧視的概念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我認爲,判定一種行爲是不是歧視,有兩個標準:1、沒有客觀充足的證據證明需要區別但進行了區別對待;2、手段與目的無對應性。”
衛生部性病艾滋病防治專家委員會委員張可說:“醫務人員對艾滋病恐懼,大衆不瞭解,使大家認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來了後會傳染給大家,危害到公衆健康,但艾滋病的傳播渠道決定了不會這樣,醫院不應該拒絕常規的治療。如果說,醫生給感染者手術的時候,有可能因操作問題被感染,如不慎割破自己的手指,那麼,這個責任是醫務人員來承擔還是要歸咎於感染者?醫務人員嚴格地按照醫學規程的要求操作,完全能夠避免職業暴露感染的發生和病人的醫源性感染的發生。即使在手術過程中,大夫不慎割破自己的皮膚,感染率僅爲1/300;而且在48小時內打一針病毒阻斷針劑,感染率爲0。衛生部發布的《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試行)》規定:'醫務人員預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護措施應當遵照標準預防原則,對所有病人的血液、體液及被血液、體液污染的物品均視爲具有傳染性的病源物質,醫務人員接觸這些物質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這叫做普遍性防護原則。”
張可說:“有人擔心會感染其他患者,艾滋病的傳播途徑是血液、性和母嬰垂直傳播,它的兩個前提條件是艾滋病毒必須達到足夠的量而且是直接的體液交換才行。一個躺在手術檯上全麻的HIV感染者怎麼會把病毒傳給非感染的患者呢?”
2001年對一所醫院的護士的調查反映,76.7%的護士對於護理HIV感染者不會被感染沒有信心,54%的護士不知道HIV對一般的消毒劑敏感,6.1%的護士表示即使辭職也不去護理艾滋病人。
艾滋病進入中國已經20年了,預防知識的普及和觀念的轉變仍舊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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