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票深圳開出違法票面底聯金額不符違法
“本公司代開全國各地各種行業的普通發票,所開內容可以滿足任何客戶的要求,而且收費低廉,並且可以先給發票然後再收款。”這樣一則代開發票的廣告赫然出現在電子郵箱內。
收到這個郵件的劉先生告訴記者,他打開自己的搜狐郵箱後,突然發現幾封主題爲“代開發票1%— 2%”的郵件。“我隨意打開其中的一封郵件,裏面寫有‘給貴公司負責人的一封信’,信中寫着‘深圳市菖菖實業有限公司,有大量各種發票可以優惠代開。(普通發票爲1%— 2%,增值發票爲6%,海關繳款書爲3%— 4%。)詳細點數根據票額洽談!’聯繫人稱姓林,並且留有聯繫電話和郵箱地址。”
記者立即按照郵件中留下的號碼打去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名南方人。
記者還沒有說話,他就在電話中介紹起公司的業務來。“我們公司在深圳羅湖區,是稅務部門授權代開發票的連鎖公司。由於目前國家對增值稅發票管理比較嚴,我們現在只爲客戶代開全國各地各種行業的普通發票,內容包括運輸、租賃、廣告設計、建築安裝、其它服務等。我們只按照票面金額的1%— 2%收取費用。”
“我想開發票,怎樣將資料傳給你們呢?”記者問道。
“我給你一個我的郵箱地址,你只要把開發票的客戶名稱、項目、單位、數量和金額通過網絡發給我就行,我在收到郵件後立即按照你的要求開票,並且用特快專遞寄給你。最多不超過三天。”林先生補充道。
“我怎樣能知道發票是真的?”記者接着問。
“我們公司可以先將發票寄給你,你們拿到發票後到稅務部門進行驗證,如果是真的,你再通過我的賬號付款。”林先生這樣說。
“我只交2%的手續費,還不夠你們交稅費的,怎麼辦?”
“開發票時‘大頭小尾’就都解決了。你拿到的發票上的金額數和發票底聯上的數不一樣。”
當記者詢問對方是如何知道郵箱地址的時候,林先生一點也不隱諱地說:“我們公司都是通過廣告公司隨意給用戶發郵件來開展業務,沒有指定性。如果有人有代開發票的需要,就會給我們打電話,我們有很多客戶都是通過這種方式聯繫到的。”
隨後,記者向這位林先生訂購了一張5400元廣告費的普通發票。結果沒出一天,記者就收到用特快專遞寄過來的發票,並且還有一張收據。雖然發票是上海市的,但開出的地點卻是深圳。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有關工作人員看到這張發票後表示,這張發票兩處涉嫌違法: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發票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所以上海地區的發票從深圳開出本身就是違法的。第二,沒有收到現金直接開發票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如果再上下聯不符,開具的就是虛假髮票,屬於嚴重違法行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