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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執行兌現暨推行“限制高消費令”和“委託調查令”大會。會上,該院公開兌現33件執行積案,兌現標的達1.25億元。
自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以來,長沙市兩級法院共執結各類執行積案926件,執行標的額達2.18億元,超過全省清積標的額的50%,已經完成全市80%以上的清積工作目標任務。
一批當事人高興地從法官手中領到了執行案款。中國建設銀行成都第四支行的代表很激動,在市中院的努力下,他們順利收回了普爾斯馬特的欠款2033萬元。這位代表在會上屢次向執行局法官鞠躬,並送上錦旗。
興業銀行長沙分行的代表則感謝市中院爲他們依法收回了不良貸款2241萬元。該行代表說:“尤其是在我行訴託普軟件借款合同糾紛的系列執行案中,法官們三上成都,八下寧鄉,使本案在較短時間內順利執行完成。”
法院還決定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限制高消費令”和“委託調查令”,內容是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限制其進行高消費,以及向指定申請人的代理律師發放委託調查令,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收集特定證據材料。
昨日,市中院公佈了一批共12名被限制高消費的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名單。市中院還公佈了執行局的舉報電話:0731-5798303、5798310,對提供有價值線索並執行到位的,將給予一定獎勵。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何文炯表示,法院將對有履行能力而又抗拒、阻礙、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採取堅決制裁措施,該罰款的堅決罰款,該拘留的堅決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領導劉奇兵、黃中瑞、姚五零參加了執行兌現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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