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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河南新安縣寺溝煤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報告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3日要求當地政府,立即組織公安力量,追拿逃匿礦主。
安監總局對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提出以下六條意見.
——立即啓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全力組織事故搶救工作,徹底覈對井下人數,採取一切有力措施,搶救被困人員。
——立即組織排水設備,落實排水措施,保證電力供應,加大排水能力。
——在事故搶救過程中,制定嚴密的安全技術防範措施,確保搶救人員的安全,防止事故擴大。
——請立即組織公安力量,追拿逃匿礦主和經營管理人員,封存該礦資料,凍結賬戶。
——深入排查事故隱患,有類似隱患的煤礦立即停產,切實落實整改措施,嚴格落實整頓關閉工作,對應當關閉的煤礦立即進行關閉。對已定爲整合的礦井要重新複覈,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先停產整頓、關閉,後整合。
——認真做好事故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安監總局副局長樑嘉琨、煤監局副局長王樹鶴已率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事故搶救,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12月2日23時40分,河南新安縣寺溝煤礦發生透水事故。經初步覈實,當班下井76人,其中34人安全升井,42人下落不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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