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來西亞“空軍人員涉嫌強姦和非禮中國女商人案”中的4名嫌犯,2日被控上庭,其中一人面對強姦罪名,另三人則被控非禮,但他們都否認有罪。
據聯合早報報道,主控官阿茲哈向推事庭提出申請,要求4名被告一起審訊此案,推事慕吉定於5日過堂,擇日開審。
首被告賽夫(20歲、空軍人員)被控於今年11月24日晚上8時,在巴生中路一家酒店的客房內,強姦一名32歲中國籍女子宋婷(譯音)。在此罪名下,被告可被判監禁介於5年至20年之間,並可另加鞭笞。
次被告西威斯德(19歲、青年團體成員)、第三被告默納仄禮(23歲、空軍人員),以及第四被告蘇萊曼(23歲,空軍人員)被控於同一時間和地點,非禮一名中國籍女子,牴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即使用暴力蓄意侵犯他人貞潔。在此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最多10年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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