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是第五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也是我國現行憲法的實施日。2005年“全國法制宣傳日”的主題確定爲:“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在2001年黨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得到確定的,而以憲法實施日作爲“全國法制宣傳日”,就是要在全社會進一步強化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觀念。
現在,每年的12月4日,各地、各部門都會圍繞當年的活動主題,集中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吸引了廣大羣衆參與。“全國法制宣傳日”作爲法制宣傳的重要載體,以其規格高、規模大、內容新穎、形式多樣等特點,其影響越來越大,得到全社會的一致好評。
據全國普法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後一年,經過近五年的努力,“四五”普法規定的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取得了初步成效:以憲法爲核心的法律知識得到較爲廣泛的普及,人民羣衆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不斷提高,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度推進,各項事業正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軌道。法制宣傳教育在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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