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識兩天攜手訂婚,相識兩個月登記結婚,日前,隨着“閃婚族”隊伍的不斷壯大,“短婚”現象也隨之驟增。雙方婚前缺乏瞭解,爲婚後感情危機埋下了伏筆,“相愛簡單相處難”的感慨在“閃婚族”中此起彼伏。以天津市東麗區法院爲例,僅今年10月份,該院就受理此類因閃電結婚而閃電離婚的案件21起,佔當月受理的全部離婚案件總數的44.6%,其中健康、經濟、性格問題成爲“閃婚族”離婚的主要原因。
病新娘洞房之夜暴打新郎
去年11月下旬,小董與小張經人介紹相識,見了兩次面之後,彼此都頗有好感,遂確立了戀愛關係,並於今年2月28日登記結婚。洞房之夜,新郎小董還沉浸在幸福中時,新娘小張忽然大發脾氣,實施暴力將小董打傷。事發後,驚魂未定的小董找到岳父詢問原因,聽了女婿對當晚情形的描述後,岳父大怒,表示自己的女兒不可能做出那樣的事,“談判”最終以不愉快的方式收場。七天後,小張因病回孃家居住,這對新婚夫婦自此開始分居。今年4月2日,在小董與小張登記結婚一個月後,小董認爲他與小張婚前缺乏瞭解,婚後小張又粗暴對其進行傷害,且一直分居,已無感情可言,於是訴至法院要求與小張離婚。訴訟中,經司法精神病鑑定委員會鑑定,證實小張輕度精神發育遲滯;抑鬱症緩解期,仍在維持治療中。
小事互不包容婚史僅月餘
23歲的小趙和24歲的小馮是在去年“十一”黃金週旅遊時相識的。兩人同是本市人,恰巧報了同一個旅遊團去黃山觀光,一路上兩個年輕人有說有笑,在旅途中時就已儼然成了一對。回來後,二人迅速墜入情網,大有“非君不嫁、非女不娶”之勢。果然,40多天後,二人不顧父母“再看看”的勸說,攜手到民政局辦了結婚登記。然而兩個多月後,這曾經如膠似漆的一對竟鬧起了離婚。小趙說:“我受不了他晚上打呼嚕,睡前不洗腳,天天上班遲到的壞毛病。”小馮則說:“我也受不了她,週末沒一天在家老實呆着的,把商場當成自己的家,還有做飯難吃得要命,搞得我都快營養不良了。”就因爲在生活上互不包容,結婚一個多月後小兩口走上了法庭,訴請離婚。
專家忠告“閃婚”不可取
針對這些現象,專家忠告“閃婚”不可取。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副研究員汪潔分析指出,婚姻與戀愛是不同的,當兩個原本陌生的人聚在一個屋檐下的時候,許多瑣碎的小事也許就會造成意想不到的矛盾。如果雙方不能互相理解寬容,這段婚姻就不會幸福,也不可能長久。而這理解寬容是建立在相互瞭解與深厚的感情基礎之上的,將一生的幸福交給一個只認識幾十天甚至幾十個小時的異性實在是太冒險了。婚姻需要磨合,既有婚後的磨合,也有婚前的磨合,那就是了解。婚姻的成功與穩定需要感性、理性雙軌發展,愛情列車才能行駛得穩定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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