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吳梅):爲貫徹落實《信訪條例》和《天津市信訪工作若干規定》,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日前出臺《信訪工作管理規定》,對優質、高效處理好羣衆信訪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按照新出臺的《信訪工作管理規定》,市國土房管局在繼續堅持每個月第一週的週二局級領導接待來訪羣衆的基礎上,又規定每個月最後一週的週四由各區縣房管局負責人直接接待羣衆,受理問題,進一步暢通了羣衆反映問題的渠道。市國土房管局還承諾,受理信訪事項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不超過30個工作日,辦結後將及時告知信訪人結果。對於推諉、敷衍、扯皮或者態度生硬、作風粗暴的信訪工作人員,將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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