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8:40分,陳兆豐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淮南市中院繼續進行庭審,直至當日中午11時15分,法庭舉證、質證程序纔結束。庭審全部結束後,審判長宣布由於該案案情重大,需提經院長決定後提交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並擇期宣判。
『我是主謀與他人無關』
昨日上午所進行的舉證及質證重點是陳兆豐被指控的第二項罪名。在公訴機關舉證完畢後,當主審法官訊問陳兆豐是否屬實時,陳兆豐幾乎千篇一律的回答『屬實,無異議』,而其辯護律師也持同樣的觀點。但在質證程序結束後,當法官再次訊問陳兆豐時,陳一反先前的回答,在向法庭大聲的表示屬實並承認的同時,向法院申明其所作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個人行為,與其他人無關。並且陳針對公訴機關對其轉移贓款一事的指控表示,其家人及親屬均沒有參與,一切都是他自己去操辦的,其中包括向別人借身份證及將錢存在哪家銀行均由他一個人所為。
自我剖析犯罪三大根源
面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陳兆豐作出了深深的懺悔,並自我剖析了其走向犯罪的根源。(以下系陳兆豐原話)
懺悔:『我今天在這裡接受法庭的審判,我心情是非常沈重的(伸手擦拭了一下眼淚)。我出生在肥東縣一個農民家庭,少年父親病故,母親拉扯我們姊妹四個含辛茹苦,是黨和人民教育我,培養了我上了中學、大學,入了黨,並且從一般乾部逐步成長為一個縣的主要領導。按理說,我應該始終不渝地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然而,我沒有在人生道路上把握住自己,一步一步地滑向了犯罪的深淵。』
剖析:『我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人生觀和價值觀沒有改造好。由於受金錢的腐蝕利誘,信奉有錢能使鬼推磨;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職務越提越高,工作范圍越來越大,權力越來越集中,放棄了世界觀的改造,工作上沒有方方面面接受群眾的監督,使自己越來越走下坡路。我也曾想過當一個清正廉潔的乾部,也曾拒過賄,後來見得多了,就放松了要求,也退過一些(賄賂),但退的不徹底,最後由(受賄)不習慣到習慣,到變得麻木。因而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淵,我給黨抹了黑(再次哭泣),對不起……』
勸戒:『我知道自己所犯的罪行及帶來的影響是多麼的惡劣,但為時已晚。我作為地方的領導,破壞了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破壞了黨風,破壞了一個縣、一個地方的穩定發展的局面,而且會產生較長的社會影響,這個是無法挽回的。無論是從政治上還是從經濟上講,損失是巨大的,我對自己的犯罪是痛心疾首的,我將下決心深刻地改造自己!我真心的奉勸所有人,為官者一定要自律,我就是一面活生生的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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