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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日前作出全面部署,從即日起至2006年1月25日,集中時間和警力,在全市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國計民生的金融、水、電、氣、油、熱、國家重要物資儲備庫等治安保衛重要單位和加油站、收費站、內部財會室等資金較爲集中的重要部位開展安全大檢查。
此次檢查的重點是金融營業網點、運鈔車、加油站、公路收費站的安全工作;關係國計民生的水、電、氣、軍工、科研、通訊樞紐、重要物資倉庫等重點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生產、儲存、運輸、使用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大型商場(超市、金店)、市場、交通運輸樞紐和證券交易場所等人員相對集中的公共場所,各大商場(超市、金店)內部各類展賣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大港油田地區和對途經本市輸油(氣)管道的安全保衛工作,對陝京輸氣管道和中航油管道(天津段)、燕山石化輸油管線(天津段)安保工作進行督查;重點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材料廠和民工聚集地,通過檢查,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隱患。
檢查中,市公安局經保處將組織10個督導檢查組,對全市各級經保部門和有監管職能的行業、系統、委、辦、局等開展安全檢查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按照《內保條例》要求,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發生問題的單位實行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建議上級有關組織給予處分。
此次安全大檢查以超常規的積極姿態,採取單位自查與公安機關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推動開展。安全檢查工作中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將監督整改和落實整改的責任分別落實到檢查民警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對檢查中發現的治安隱患予以通報或在一定範圍內告知職工羣衆,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輿論監督,在本市有關新聞媒體曝光,從而提高經企單位的防控能力,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本市企業事業單位內部不發生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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