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因爲種種原因進過監獄,並不等於這個人就被判了“死刑”,永無翻身之機。相反,在對待服刑人員的問題上,我們一直在嘗試把刑期變成學期。如今,通過技能培訓,很多服刑人員都掌握了一技之長,有了重新走入社會的資本。
然而,因爲社會上一些人的偏見,刑滿釋放人員步入社會的路很艱難。雖然有了技能,但沒有企業願意錄用他們,僅僅因爲他們身上曾經有過的污點。其實,誰沒犯過錯?既然法律已經讓他們爲自己的錯誤付出了代價,並給了他們重新來過的機會,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敞開胸懷,原諒、寬容、接納他們?
昨天,本市的5家企業就給我們作出了榜樣。一場在大牆內舉行的特殊招聘會,讓我們感到了社會的進步和人們觀念的逐步改變。在探索服刑人員羣體未來出路的問題上,也許這場招聘會僅僅是一步,但它畢竟意味着,我們願意給他們更多的機會,讓他們重新融入社會。其實,企業接納刑滿釋放人員,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他們給社會帶來的壓力,這正是打造和諧社會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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