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冬季的到來,供熱取暖不僅成爲了我國北方城市居民經常感到頭痛的問題之一,供熱部門也在爲此飽受磨難。據《中國電力報》報道,我國熱電廠虧損面積達90%,這使擔負着供熱工作的相關熱電部門不得不負重前行。熱電部門所遭遇到的虧損境況,在內蒙古顯得尤爲突出,內蒙古熱電企業的職工爲此憂心忡忡,紛紛表示,“熱電企業現在是揹着石頭上山,難堪重負”。
近年來,由於煤炭供應緊缺和原材料、水等價格的大幅度上漲,致使熱電部門供熱發電成本增加,經營面臨嚴峻形勢。據包頭三電廠供熱公司介紹,供熱需要的原料是水和煤。水費比五年前上漲了30%,而煤的上漲幅度更大,2001年煤價是69.3元/噸,現在是205元/噸,至今仍在攀升。然而在煤、水不斷漲價的同時,企業的終端產品熱價卻沒有改變。記者在呼和浩特市調查中瞭解到,該市現有的200多家大大小小的供熱企業沒有一家是盈利的,原因主要是熱源成本的提高,而呼和浩特一直執行的是98年的供暖標準,當時最高煤價每噸150元,最高水費1.5元,而現在煤價漲到200多元/噸,2005年11月10日開始,水價漲到3.7元/噸,造成了供熱企業生產與銷售的不均衡。北方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成本太高,一個供暖期下來,北方電力公司負擔的虧損多達2億多元,而且供熱面積越大虧損就越大。但是,爲了社會責任,也只能賠本賺吆喝。
而比煤、水等價格上漲的市場供需關係造成熱電企業虧損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取暖費難收。成立於2004年的呼倫貝爾安泰熱電公司是自治區較大的熱電企業。該廠的資料顯示,2004年至2005年欠費達到812.67萬元。其中住宅欠費金額爲426.41萬元,行政事業單位37.65萬元,工商企業348.61萬元。公司一年的銷售收入是50111萬元,除去生產成本、職工的工資、應交納的6728萬元的稅金以及其它費用,企業的實際收入就沒有多少了。呼和浩特科林城發熱力有限公司總經理、黨總支書記王強告訴記者,截至5月,科林公司被拖欠的採暖費已經達到800多萬元,累計虧損3000多萬元。經過調查,發現許多欠費用戶的經濟狀況良好,卻無故拖欠。爲此,科林公司將150多戶故意欠費居民陸續告到了法院,雖然全部勝訴,但除去訴訟費,追回的錢也所剩不多。目前,供熱企業追討欠費的手段也只有停止供熱和走法律程序兩個手段,但效果都不好。
熱費收繳是供暖運行的生命,熱費如收不上來,企業設備安全維護費用及更新改造費用就無法得到保證。收費是供熱公司與取暖戶之間的突出矛盾,可是市民爲何不願交納取暖費?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欠費的羣體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特困人羣,還有一部分不願意交。
業內人士認爲,市場經濟條件下,“熱”已經成爲商品,許多人仍然抱着福利思想,能拖就拖,能欠就欠;許多樓房的供暖是聯片制,供暖行爲不能區分具體的住戶,只能以整幢樓來計量;多年在外的經商人員、多房戶及真正的貧困戶不交採暖費,供暖公司毫無辦法;房改後,物業公司對二次管網維護不力,加上機組老化,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標準,取暖戶拒交。
大部分生活並不富裕的市民這樣認爲,“我們這裏住着不少下崗職工,生活都不富裕,一次性交清6個月的採暖費,我們有壓力。能否實行分期付款,讓我們過一個暖冬?”家住呼市呼鐵一中附近的李先生一臉期盼。
持李先生這樣觀點的人不在少數。建議分期付款的市民主要考慮到以下三個因素:一是一次性支付取暖費經濟壓力大;二是一次性交清後出現供暖不佳現象難討公道;三是目前水費、電費大都實行先服務、後收費的分期付款制,暖氣費亦應如此。團結小區的李女士說,暖氣費應該實行價格公示制度,即提前一次性預交的給予優惠,分期按月交的實行一個收費標準,對於延期不交的該交納多少滯納金,政府及供熱部門應該制定一個具體的收費標準,讓用戶心中有一本明白帳。
對分期付款,持贊同態度的五泉區居民郝女士說,每年我們都是提前預交採暖費,可是就交費那幾天熱,過了那幾天就不熱了,天越冷暖氣越涼,在屋裏辦公還得穿羽絨服呢!今年來人收暖氣費時,郝女士就要求與供熱部門籤分期付款的協議,並在協議中寫明各方的權利與義務,以及違約責任。
在採訪時,令記者感到意外的是,廣大市民大多對供熱企業所遭遇的困境表示出了理解。家住呼和浩特市協作辦住宅區3單元的退休幹部張春發由於爲該住宅區供熱的呼和浩特第三醫院違規收取“燃煤差價費”,帶頭向呼和浩特供熱辦、信訪辦等部門反映情況。在得知供熱成本不停上漲之後,他對供熱企業單方面違規漲價表示理解,並且已主動繳納了第三醫院違規收取的費用。張春發認爲,造成採暖難的情況不能全怪供熱單位,政府應該提前定價,至於漲價對困難羣體的影響,政府不應轉嫁給企業,應該走別的途徑解決。同時,供熱公司應該向廣大取暖用戶公開供暖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做到收支透明化,讓市民明明白白交納取暖費。
導致取、暖雙方不斷產生矛盾的另一個原因是由於供熱所需的煤、水等都在漲價,熱費卻原地不動,而供熱企業爲了控制成本,只好減少人員、降低服務質量和標準。由此,勢必造成了供暖設備老化,年久失修、二次管網無人管理等問題,致使供取、暖雙方矛盾不斷升級,造成了更多的業主不繳納取暖費,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
在供暖企業遭受虧損困境的同時,目前供暖企業提供的熱商品,數量上遠遠滿足不了實際的需求,這使得企業處在賣方市場的有利地位,一定程度上具有壟斷性。這是造成供熱矛盾的重要原因。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熱”的社會公益屬性,一直以政府提供福利來體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責在於保障低收入家庭冬季供熱,同時維護供熱市場的公平有序。然而,政府採取的手段,更多的是強令企業無條件供暖。
在採訪中,業內人士和幹部羣衆認爲,供熱矛盾是體制機制弊端多年累積而成的,涉及到住房改造、社會保障和規範企業行爲等多個層面的問題。但是首先要做的是,將“熱”的商品屬性交給企業,將社會公益屬性交給政府,實現政企分開。
業內人士和幹部羣衆建議,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應該放手讓企業走向市場,優勝劣汰,逐漸形成有序競爭。政府則從制度上規範供暖企業收費、計費方式,懲罰惡意欠費用戶,維護市場秩序。同時,政府應出臺補貼措施,保障低收入家庭及時供暖,補償企業的公益性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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