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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卻由於妻子沉迷網絡,在攝像頭前對着男網友“寬衣解帶”併發送自己的裸體照片,被丈夫發現後導致了家庭的破裂。二人自願離婚,但因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而對簿公堂。昨天上午,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爲妻子的行爲有悖於我國的公序良俗和傳統美德,判令孩子跟隨父親生活。
2001年3月,林麗與肖剛經人介紹相識,兩人經過交往四個月後即登記結婚。兩年後生育一個女兒。因爲二人感情基礎比較薄弱,經常因瑣事發生爭吵。今年6月,林麗迷戀上了網絡,通過聊天結識了很多網友。令肖剛沒有想到的是,林麗竟然在攝像頭前“寬衣解帶”向男網友發送自己的裸體圖像並傳送裸體照片,肖剛發現妻子的這一行爲後,怒不可遏,雙方發生爭吵,林麗隨即搬回孃家居住。二人均自願離婚,但雙方最終由於在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上執不下而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告、被告自願離婚,且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應依法准予離婚。關於原、被告婚生女撫養權問題應綜合本案的實際情況,按照有利於婚生女身心健康以及維護和照顧其權益的原則予以處理。原告在互聯網上發送個人裸體圖像的行爲有悖於我國的公序良俗和傳統美德。故婚生女以隨被告生活較爲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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