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白志健在紀念澳門迴歸祖國六週年之際撰文指出,“一國兩制”體現最大的包容與和諧,建設和諧社會是澳門“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爲建設澳門和諧社會奠定了堅實基礎。
白志健在這篇題爲《“一國兩制”體現最大的包容與和諧》的文章中說,重溫國家主席胡錦濤去年視察澳門時提出的“努力建設澳門包容共濟的和諧社會”之期望,倍感親切。6年來的實踐使我們深深體會到,“一國兩制”是建設澳門和諧社會的集中體現,也是實現澳門社會和諧的成功實踐,完全符合澳門全社會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
白志健說,“一國兩制”是中華民族“和而不同”的文化精髓在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中的創新和發展,是最大限度的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兼顧各方利益的一種包容與和諧。無論是通過和平談判中葡兩國最終簽署我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的協議,還是內地與澳門人士共商迴歸大計,制定澳門基本法,無不體現了這種精神。可以說,“一國兩制”方針的制定,體現了最大的和諧精神。
白志健說,既然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都可以包容在一起,那麼,把澳門建設成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包容共濟、充滿活力、安定有序的社會,實現在國家憲政基礎上“兩制”之間的和諧,政府與居民之間、社會各階層之間、不同族羣之間以及不同信仰的信衆之間的和諧,就更是實踐“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因此,構建澳門和諧社會,不僅是澳門“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推進澳門“一國兩制”事業的具體體現。從根本上說,建設澳門和諧社會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白志健指出,澳門特區成立6年來,面對建設和發展中的種種困難和制約,以何厚鏵爲首的特區政府認真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使澳門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愛國愛澳,建設澳門、繁榮澳門、發展澳門已經成爲特區社會的主旋律。中央政府堅定地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嚴格按基本法辦事,不干預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促進內地與澳門在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通過實施《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爲澳門的發展注入了活力、拓寬了空間。所有這一切,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方針的優越性,爲建設澳門和諧社會創造了良好條件。
白志健說,當前,澳門社會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正進入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在這種“大變局”下,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許多新挑戰和新矛盾。只有敢於面對挑戰,與時俱進,以新的理念、新的機制、新的方式去積極應對這些挑戰,努力化解這些矛盾,才能使澳門社會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進一步提升到新的境界。
他說,基本法是特區的根本大法,是指導特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事務和居民行爲的指針,也是建設澳門和諧社會的基本準則。解決澳門“一國兩制”事業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關鍵是要堅持全面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方針,不斷增強貫徹落實基本法的自覺性。這就必須在全社會繼續深入學習基本法,把學習基本法同牢固樹立憲政意識、國民意識結合起來,努力把握基本法的精髓,自覺用基本法規範行爲、指導實踐,不斷提高貫徹基本法的水平。
白志健指出,建設澳門和諧社會應堅持以人爲本,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爲目標,讓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民衆,讓民衆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形成合力,這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白志健說,建設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人才興澳,爲人才成長創造良好環境。要堅持求同存異,不斷鞏固和發展在“愛國愛澳”旗幟下的大團結。
白志健最後指出,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理想境界,也是古往今來中華民族的仁人志士爲之不懈奮鬥的崇高目標。已經迴歸祖國的澳門,有“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指引,有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特區政府的有效管治,有澳門同胞的共同努力,“建設澳門包容共濟的和諧社會”的目標一定能夠實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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