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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調工作輕鬆,待遇優厚,以高薪、高位騙取大學生從事非法活動。
2.巧立名目扣壓證件,收取押金、保證金。
3.工作內容信息不明,僅有信箱、電話,沒有公司名稱與地址。
4.不必面試,但要先繳可觀報名費或保證金,或者必須繳費參加職前訓練。
5.不簽訂協議,侵佔試用期勞動力。
6.以模糊的合同條款來逃避可能引發的勞資爭議。
應對方法
1.應徵前先求證是否有該公司、其信譽如何,並以電話聯絡瞭解工作性質或至工作地點附近觀察其環境。
2.求職交材料時要堅持只交證件影印本。
3.單獨外出面試時要告訴同學或輔導員,讓同學知道自己的去向及安排。如不能按時回來,應事先電話告知。
4.不食用他人飲料或點心。
5.不要在面試當場給對方明確的承諾,應告知對方考慮後再回復。
6.切勿繳納大筆保證金或保險費。
注:畢業生在求職期間首先要在思想上有安全意識,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次要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態,有防範意識,避免進入各種求職“陷阱”。
維權途徑
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遇到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協商可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
2.調解可以通過學校就業指導部門與用人單位進行調解。
3.仲裁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4.訴訟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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