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出通知查處“糖濟可膠囊”等14種保健品
針對“糖濟可膠囊”等14種調節血糖類保健食品的生產企業在產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爲,衛生部21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立即依法對這些企業予以嚴肅查處,責令其公告收回所有保健食品,在調查取證後吊銷其相關衛生許可證明。據悉,“糖濟可膠囊”等14種產品含有格列美脲、苯乙雙胍等化學藥品,對消費者身體健康構成嚴重危害。(記者胡其峯)
衛生部關於立即查處違法添加藥物的“糖濟可膠囊”等14種保健食品的通知
衛監督發[2005]4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根據2005年食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我部組織部衛生監督中心和有關省份對調節血糖類保健食品添加化學藥品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發現“糖濟可膠囊”等14種產品含有格列美脲、苯乙雙胍等化學藥品(具體名單見附件)。以上產品對消費者身體健康構成嚴重危害,違反《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爲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上述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立即組織對這些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這些單位違法生產經營行爲予以嚴肅查處,責令其公告收回所有保健食品,在調查取證後吊銷其相關衛生許可證明。同時,要覈查其生產情況和產品流向,及時向各相關省份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查處結果。對涉嫌觸犯刑法的,要依法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
二、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立即通知本轄區內食品經營單位停止銷售這些產品,責令其公告收回已售出產品。對不按要求收回和仍在違法經營這些產品的行爲,要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相應衛生許可證明。
三、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衛生許可和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爲,並及時向社會通報。同時,請將有關情況及時函報我部監督司。
聯繫人:張旭東、房軍
聯繫電話:68792594,68792407傳真:68792408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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