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臨近,商家的促銷大戰正酣,你返券、我贈送,五花八門的促銷手段令消費者眼花繚亂,贈品更成爲商家吸引消費者的新年禮物。日前,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切勿爲贈品“動心”。
根據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近期接到的投訴顯示,消費者投訴贈品問題的案例明顯增多。如家住和平區的張先生一個多月前購買了一臺創維牌電視,票據註明兩天後領取數字禮盒,但當消費者到店內索要時,對方卻以各種理由推脫不予提供。有些商家在促銷商品的同時告知消費者過幾天再來領贈品,然而等消費者再去問時又說再等幾天,這樣一拖再拖久而久之便引起了消費者的投訴。
據瞭解,贈品質量沒有保證且不按規定履行三包責任是消費者近期投訴的另一個熱點。如家住河西區的一消費者購買了一部索愛K300C手機,購買時商家贈送了一副耳機,消費者使用時卻發現耳機沒有聲音。當他找到商家要求解決時,對方告知贈品耳機不執行三包只保修一個月。還有消費者反映,一旦購買的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涉及退貨時,商家往往要求消費者在退貨的同時歸還贈品,借贈品已被使用爲由拒絕爲消費者退貨。爲此,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促銷商品時如果遇到當時無贈品的情況,一定要以文字形式註明何時給贈品,並要關注贈品的質量。購買促銷商品要理性,儘量不要爲贈品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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