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學生屢屢出現的遲到、曠課、打架等違反校規的行爲,學校竟然採用罰款的方法進行教育。
昨天15:30左右天津近郊某醫科類學校
“我們都被罰過款,有些是學生科罰的,有些是班主任罰的。”該校的多名學生都向記者講出他們的經歷。該校學生說,進入學校後,只要出現遲到、曠課等違紀行爲,老師們就會開出“罰單”。例如,每遲到一次就要被罰款2到5元,曠課一節要罰款5到10元,而且沒有具體規定哪種違紀行爲應該罰款多少,完全由學生科老師和班主任來決定。他們每次將罰款交到學生科老師手中,老師就會給他們一張蓋有學校印章的“白條罰款單”。記者在學生們出示的一張罰款單上看到,上面只寫有“罰款某某5元”等字樣。學生們還告訴記者,一名曾經打過架的女生還被要求交納了2000元的“罰款”。
自稱是該校學生科負責人的高先生表示,學校採用罰款的方式也是被逼無奈。他們也曾多次嘗試對學生們採用說服教育的方式,但一直收效甚微,最後纔想到用經濟處罰的方式來約束學生們的行爲。他們採用這種經濟處罰方式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從效果來看還不錯。
高先生說,學生科罰款得來的錢,專門有老師負責登記、管理,這些錢全部用於爲優秀學生購買獎品以及舉辦各種學生活動。每年下來,僅學生科掌握的罰款金額就有數千元。至於班主任手中的罰款,則會充實班費,用於班級活動。
談起2000元的“天價罰款”,高先生說,這並不是罰款,而是作爲那名學生的“德育保證金”。此前,那名學生因爲打架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學校原準備開除她,後來鑑於家長一再要求,才決定給予這名學生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的行政處分。爲了避免再次出現類似情況,他們要求那名學生的家長交納了2000元的“德育保證金”。高先生表示,保證金不同於罰款,只要這名學生在校期間表現良好,畢業時校方就會將這筆保證金退還給她。
隨後,記者從教育主管部門瞭解到,任何懲罰性的收費都是不允許的。學校收取的每項費用都應該有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否則學生及家長都有權拒絕交納,並向教育監察部門投訴。此外,學校採用罰款的方式來約束學生的行爲也是不可取的。因爲依靠罰款來規範學生的行爲,並不代表學生真正在德育方面得到了教育,甚至還會帶來許多負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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