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10個“慈善之星”單位中私營企業7個,合資企業1個,國有企業1個,教育部門1個;20名“慈善之星”個人中,私營企業者8名,鄉鎮企業者3名,個體工商業者1名,退休工人1名,農民1名,社區居民2名,宗教界人士1名,新聞界人士1名,僑眷1名,畫家1名。這個數據表明,本市私營企業及其經營者在公司發展的過程中,始終不忘回報社會,成爲此次“慈善之星”評選活動中的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