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日前在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表示,2005年,審計發現的問題絕大部分都向社會公告了。大多數部門對公開披露審計結果還是支持的,而且越來越習慣。他也表示,審計部門目前能夠做到的,和人民羣衆對審計的期望值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這既是壓力也是動力。
李金華說,2005年,審計發現的問題絕大部分都向社會公告了。今年9月,審計署向社會公佈了對32個部門單位的審計結果,被審計單位對這些問題也非常重視,絕大部分都糾正了,而且制定了很多新的法律法規,加強了內部管理。應該說,審計對外披露的力度和被審計單位整改的力度都加大了。
當然,對於審計結果公開,有些部門會擔心引起社會上的反應或者對自身形象造成影響。這種顧慮是有的,但還說不上是對審計的阻力,也沒有什麼部門採取強硬手段不讓審計結果公開。大多數部門對公開披露審計結果還是支持的,而且越來越習慣。
李金華也表示,在審計過程中非常關注可能涉及到大案要案的線索,但從整個審計情況來看,大案要案線索呈逐步下降的趨勢。這些年國家加強監督、懲治腐敗,執法的情況逐步好轉,這是造成上述趨勢的根本原因。審計披露的力度加大,並不意味着審計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李金華認爲,審計不僅僅是揭露案子,更多的是要通過審計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這是最主要的。現在,審計就是要抓兩大問題:一個是對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通過審計促進依法行政,規範政府行爲;還有一個是抓效益問題,通過審計減少損失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記者問到,社會上對審計有更高期待,有人希望審計最好是提前介入,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李金華回答說: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一般來說,審計是在決策以後,實施過程當中或是沒有完全實施的時候介入的。因爲決策的過程是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事,不需要徵得審計部門的同意。以前有的單位來問我,年底打算髮點獎金,你看怎麼樣?我說獎金髮多少、怎麼發是你的事兒。至於說發得對不對,我來審計的時候再做出評價。審計監督也要依法行政,不能越位。
還有,有些審計必須事後進行。比如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監督領導幹部履行職責的情況。領導幹部剛剛上任,你怎麼審計他的經濟責任?所以,一般的是在領導幹部任期的期中或者期末的時候,或者離任的時候進行審計。
李金華說,我們目前能夠做到的,和人民羣衆對審計的期望值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這既是壓力也是動力。今後我們要進一步擴大審計的領域和範圍,把效益審計做好,爲國家又快又好地發展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盡我們的一份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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