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臺灣媒體報道,“總統府顧問”、前臺聯黨“立委”林志隆疑性侵女助理案,雖獲不起訴處分,但林妻另控女助理妨害家庭案。法官昨日根據多項事證,依通姦罪將女助理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據瞭解,現年46歲的林志隆擔任“立委”期間,遭28歲的陳姓女助理控強暴,曾喧騰一時。法院審理髮現,女助理控告後,仍與林在多處地點共同消費購物,與被性侵的反應明顯不同,認定女助理是林的婚外情對象。但女助理表示,一起買東西,並不代表他們之間有婚外情。但法官認定女助理與林志隆連續通姦,犯後還飾詞圖卸,毫無悔意;審酌女助理犯罪目的、動機,判女助理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