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提出,中國除全國和省級之外,省級以下各地區不要再統計GDP(國內生產總值)及增長率,也不作爲地方政府的政績指標,而是以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市場監管作爲主要政績指標。
“只有淡化經濟增長指標,同時強化政府責任指標,中國在未來5年纔可能真正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胡鞍鋼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
胡鞍鋼說,中國已經提出到201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的目標,這意味着未來五年年均增長率達到7.2%即可;但是據他的瞭解,目前許多省份制定的“十一五”規劃經濟增長指標都大大高於8%,而省以下地區的目標則更高。
“這種經濟增長率層層加碼現象值得警惕,”胡鞍鋼說,“爲防止‘十一五’期間各地經濟‘大幹快上’,我建議省以下地區不要再統計GDP及增長率。”
中國已將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確定爲“十一五”期間的重要任務。溫家寶總理指出,目前各級政府仍然管了許多不應該管又管不好的事,而不少應該由政府管理的事卻沒有管好。
胡鞍鋼在最近完成的專題報告中提出了“十一五”規劃目標體系,包括7大類63個指標。其中有30個約束性指標,16個指導性指標,17個預測性指標。
“約束性指標也就是政府責任指標,”胡鞍鋼說,它是指政府在規劃期內必須實現和完成的主要目標,既要體現政府的政治承諾,又要體現政府需要履行的主要職能,並通過有效動員和利用公共資源投入來加以實現。
胡鞍鋼提出的約束性指標包括:城鎮登記失業率,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單位GDP能耗,能源消費彈性係數,耕地面積保有量,環境污染治理投資佔GDP比重,轉移農業勞動力人數,刑事案件發案率,城鎮失業保險覆蓋人數,農村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率等。
“以約束性指標爲主,突出反映了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社會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的基本職能,”他說。
人們注意到,最近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表示,要把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約束性指標分解落實,明確資源環境節約和環境保護責任。
關於“十一五”規劃目標體系中的其他兩類指標,胡鞍鋼解釋說,“預測性指標”主要是基於市場機制作用的經濟增長、產業發展、城市化、國際化發展趨勢性指標;“指導性指標”介於約束性和預測性指標之間,強調了政府爲市場活動主體創造宏觀環境的經濟調節職能、保證微觀公平競爭的市場監管職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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