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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事關天津實現更大、更快發展的根本性、全局性、戰略性的重大舉措。市委八屆九次全會強調把深化改革作爲實現全市下一階段發展目標和任務的基本途徑,充分體現出市委準確把握住了當前國家的宏觀形勢和全市的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必須悉心領會這一要求,在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
從1978年至今,本市推行改革開放政策已近30年,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產力,經濟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變化。但是,體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仍是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和問題產生的重要根源,進一步加快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的任務仍非常艱鉅,改革仍處在攻堅階段。因此,我們必須抓住機遇,以更大的決心打好改革攻堅戰,力爭在解決制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十一五”時期,要着力搞好政府、市場、企業、財稅、金融等方面改革,加快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企、政資、政事以及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充分發揮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的作用。加強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健全民主科學決策機制。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大公司大企業集中,顯著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深化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革,規範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認真貫徹落實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加快建設公開、透明、有序競爭的產權、金融、土地、人力資源和技術等要素市場,促進商品和各種要素在更大範圍自由流動和充分競爭。要積極搞好濱海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在對外開放、金融創新、自主創新、循環經濟、城鄉統籌和發展民營經濟等方面先行先試,進而爲推動全國的改革發揮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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