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版物發行單位:
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定於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對本市出版物(含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經營單位開展2006年年檢登記工作。出版物批發單位到市新聞出版局市場處辦理年檢登記;出版物零售單位到所在區、縣新聞出版局(文化局)辦理年檢登記。逾期不辦者,將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天津市新聞出版局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