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一所高校本學期開學僅收上了八成學生的學費,而學校經走訪發現,不少號稱家境貧寒的學生其實並不困難。無奈之下,該大學本學期末制定了一項追欠政策,對惡意欠繳學費的學生,暫停其本學期末的考試權。
12月31日記者接到煙臺大學的一些學生反映,在最近幾天舉行的考查課考試中,他們被監考老師“請”出考場,理由是未交清本學期的學費。記者隨後採訪了煙大學生工作處的有關工作人員得知,學校臨時制定了一項措施,對在2006年元旦前惡意欠繳學費者,將暫停其各門課程的期末考試權,直到交齊學費爲止。學校的依據是今年9月1日實施的新《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的第十條: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將不予註冊。“既然不予註冊,當然沒資格參加考試了。”工作人員稱。
據瞭解,目前煙大2.3萬名學生中,有20%是貧困生。爲摸清這部分學生的真實情況,學校今年專門組織人員到十幾個縣市進行了調查,結果令人大吃一驚,有將近5%的學生家境並不是很困難。在下發該通知前,該校兩成多學生所欠學費已達1700多萬元,涉及幾千名學生,已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正常運轉。
據瞭解,以往該校學生欠繳學費的現象就很嚴重,且帶有蔓延性。據工作人員講,本學期開學時某縣一名貧困生打電話給學校稱家境困難交不齊學費,學校回話說可以來上學。結果該縣17名學生“集體”貧困,沒交一分錢學費。而通過調查,這17人中僅有幾名家境確實貧困。
校學生處楊老師稱,暫停考試權的做法,實質上是一種督促而不是一種懲罰。據介紹,自下發該通知以來,該校已追繳學費1000多萬元。
在採訪中,也有學生對暫停考試權的做法提出不同看法,他們認爲,惡意欠繳學費只是個別學生的做法,惡意欠繳應科學界定,不應只侷限於校方單獨的走訪調查上,如在雙方情願的基礎上,對欠繳學費的學生家庭經濟情況進行公開聽證等,這樣更能使真正的貧困生不因家庭困難而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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