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06年的第一天,從今天開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將按照每月1600元減除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記者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實行新的個稅“起徵點”後,本市將有130萬人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此年相應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累計達到9億元。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出通知,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有關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一是根據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納稅人自2006年1月1日起就其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每月1600元的費用減除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是工資、薪金所得應根據國家稅法統一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徑掌握執行。除國家統一規定減免稅項目外,工資、薪金所得範圍內的全部收入應一律照章徵稅。三是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後,各地一律按統一標準執行,任何地方不得擅自規定免稅項目或變相提高減除費用標準。
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同時於今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單位爲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也就是說,個人除去1600元“扣除額”以外,還有400元不等的“四金”免稅。《條例》還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此外,從中國境內二處或者二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納稅人,也應到稅務部門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對不申報或申報不實的納稅人,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瞭解,個稅“扣除額”提高後,本市將加大對重點納稅人的稅收徵管,不僅要將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菸草、民航、房地產、高等院校、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等高收入個人納入重點範圍,而且要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收入來源渠道較多、收入項目較多、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稅收徵管影響較大等人員中,選擇一定數量的個人作爲重點納稅人,對其實施滾動的動態重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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