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道,美國總統布什已經簽署法律,同意美國出售在韓國的戰爭儲備物資。這項法律在12月30日簽署,新法律允許美國在3年內出售目前儲存在韓國和日本的戰爭儲備物資。
3年後,戰爭儲備物資項目將結束,美國國防部則會運走或譭棄剩下的物資。法律中規定的戰爭儲備物資包括坦克、卡車、大炮、迫擊炮、多用炸彈和零部件。這些物資一直儲存在韓國和日本以備戰爭之需。
新法律稱,戰爭儲備物資會以“公平的市場價格”轉讓給韓國。2000年,韓國曾以價格太高爲由拒絕過美國的這一提議。2004年底,美國國防部法律總顧問的一份報告稱,如果所有的戰爭儲備物資移交給韓國的話,將爲美國節省12億美元。
報告稱,美國需要5.32億美元對這些物資進行維護,6400萬美元把它們運回美國,6500萬美元將這些物資譭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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