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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省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想了解教育、就業、房屋拆遷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時,各級政府部門必須在10日內予以答覆或處理。
日前,省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的《遼寧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已經公佈,並將於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哪些主動公開今後政府規章等紅頭文件、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徵用、突發公共事件等與百姓息息相關的14類信息,各級政府部門必須向社會主動公開。
按照要求,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民可以在信息生成後知曉,如果個別政府機構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公開時間也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的15天。
-通過什麼瞭解市民可以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報紙、雜誌等公開出版物;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新聞發佈會;檔案館、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政務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等五種途徑查閱上述信息。
-如何申請公開對於不屬於政府部門主動公開的信息,市民也可以申請公開。今年內我省各級政府機關將陸續把本機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事務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電話、電子郵箱地址等內容向社會公開。您可以在提供姓名、住所等基本情況後通過向相關機關寫信、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或者當面提出申請查詢信息。
省政府要求,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除當場予以答覆的情形外,行政機關必須在登記起的10日內予以答覆或者處理,無法公開的也得說明原因。
-是否需要花錢市民在獲知政府信息時是無償的。應申請人要求,政府機關必須提供打印、複製等服務。政府機關可以向申請人收取政府信息打印、複製等成本費用,具體標準將由省財政和物價行政部門統一制定。
-拒不公開咋辦《規定》強調,今後我省各級政府部門如果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而不公開,情節嚴重者,相關責任人將被警告、記過、甚至撤職、開除。同時,如果提供政府信息時違反規定收費了,或者故意提供一些虛假信息,有關負責人也將被處以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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