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重大戰略決策——寫在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召開之際
新年伊始,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這次會議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總結過去一年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情況,分析形勢,明確任務,對200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部署。
去年初,中共中央頒佈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一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中央紀委監察部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狠抓《實施綱要》的貫徹落實,教育、制度、監督各項工作整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過去的基礎上又取得新的成效,呈現出良好發展態勢。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實施綱要》抓住教育、制度、監督三個關鍵環節,提出有效反對和防止腐敗的一系列措施和辦法,表明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規律認識的深化
歷史和現實一再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就有喪失執政地位的危險,最終走向自我毀滅。
腐敗,同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性質格格不入。早在1926年8月,黨中央就向全黨發出《關於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從毛澤東提出“兩個務必”、帶領全黨開展“三反”鬥爭,鄧小平強調“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江澤民號召全黨“從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認識反腐倡廉的重大意義,到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如同一根紅線貫穿於中國共產黨85年的奮鬥歷程。
認識來源於實踐,實踐推動認識實現新的飛躍。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嶄新命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進一步發展了十五大以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針,提出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抓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這是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在總結歷史經驗、科學判斷形勢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更好地防治腐敗的必由之路。
根據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的部署,2004年5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啓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起草工作。歷經半年多的調研、起草、廣泛徵求意見和反覆修改,經中央紀委常委會、中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05年1月3日,《實施綱要》正式頒發。
《實施綱要》充分顯示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共產黨不可動搖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堅強決心,系統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鮮經驗,集中反映了我們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的最新認識成果,成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上下交,則國泰”。想人民羣衆之所想,急人民羣衆之所急,爲人民羣衆之所需,這是黨的根本宗旨所決定的。人民羣衆信賴和依靠我們黨,我們黨相信和依靠人民羣衆,這是我們各項工作包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勝利的根本保證。《實施綱要》一頒佈,就受到廣大幹部羣衆的充分肯定,也引起了海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
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綱要》,成爲2005年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從中央到地方,從沿海到內地,各地區各部門迅速行動——
印發《實施綱要》單行本、組織編寫輔導讀本、製作輔導光盤、印製宣傳掛圖、建立16個工作聯繫點……在學習、宣傳的過程中,中央紀委領導多次強調,要從講政治的全局出發,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切實抓好貫徹落實的各項工作。他們成立了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並派人到一些地方和部門進行宣講。全國範圍的《實施綱要》知識競答活動,吸引2313萬名黨員幹部參加,其中省部級幹部2057人。
理論中心組學習、專題研討、輔導講座、知識競答、演講比賽、文藝晚會……各地區各部門普遍成立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充分利用黨報、黨刊、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和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各類活動,廣泛宣傳《實施綱要》。
實行任務分解,建立工作責任制,是推動《實施綱要》切實得到貫徹的重要舉措。截至目前,129個省部級單位已經制定下發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中央紀委監察部制定了落實《實施綱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點》,把其中的68項任務,分解到23個牽頭單位和31個協辦單位。 責任落實、措施落實、人員落實、時間落實——各地區各部門及時分解任務,細化責任。北京市把77項任務落實到42個牽頭部門和47個協辦部門,天津市18個區(縣)、13個直屬委口全部出臺了落實《具體意見》的具體辦法。新聞出版總署把60項任務、79項各類制度分解到13個職能部門,國家工商總局等結合實際,制定了自己的2007年底前實施的《工作要點》。目前《實施綱要》確定的教育、制度、改革、監督和懲處的231項任務,已分解到中央和國家機關65個部委,落實工作的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已全部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