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2006年元旦前後,天津市南開法院連續受理七起入城農民工起訴用人單位追討勞動報酬案件。此類糾紛的集中出現,反映出目前社會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依然非常普遍。
據瞭解,拖欠農民工的主體,主要是小型企業和個體包工頭,這些單位和個人置國家的法律、政策、規定於不顧,仍以種種理由拖欠和剋扣入城農民工的勞動報酬,這種做法不但侵害了農民的經濟利益,也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給社會的安定帶來不良因素,此類問題的回潮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
該院從正在審理的案件中發現,此類糾紛主要的發生在建築、裝飾行業中。如:1月5日該院判決的一起原告徐某與天津市經典之作工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原告人徐備江蘇省椎寧縣人,2005年7月由徐帶領的6名農民工,承攬了被告天津市經典之作工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室內的裝飾工程。工程完工後被告以種種理由拖延支付勞務費。春節已經來臨,被告卻無支付勞動報酬的誠意,在無奈之下徐某等人起訴至南開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給付原告勞務費用10190元。爲保護農民工的實際利益,南開法院民庭迅速審理該案,查明被告拖欠農民工報酬的事實,對被告指責農民工“施工質量不合格”辯解意見未予採信,判決被告在三日內支付農民工的上述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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