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兒童福利院爲孤殘兒童提供了避風的港灣,家庭寄養則爲孤殘兒童重新彌補了家庭的溫暖。從兒童福利院瞭解到,截至目前本市已經建立起120戶寄養家庭,使280名孤殘兒童得到了溫暖。隨着社會的前進,越來越多的家庭加入到家庭寄養的隊伍,記者從兒童福利院瞭解到,目前院內還有100多個家庭在排隊申請家庭寄養。考慮到孩子的未來,院方對寄養家庭選擇十分嚴格。
想當寄養媽媽不容易
兒童福利院的徐淑明科長告訴記者,申請寄養的家庭要具有最基本的幾項條件:家長年齡要在30歲至60歲之間,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史;經濟收入穩定,在當地屬於中等以上水平;居住地方不能小於100平方米,並要具有通訊條件;要有養育子女的經驗,單親家庭不予考慮;每個家庭不能憑自己的喜愛挑選孩子,要由福利院統一指定。
據介紹,完成整個申請寄養的流程至少需要3個月,準備寄養前,院方還要對寄養家庭進行培訓,然後與寄養家庭簽訂寄養協議,安排試寄養,時間不超過90天。正式寄養之後,福利院會每月依據《寄養家庭工作檢查考覈記錄》對每個寄養家庭進行檢查,記錄檢查結果,同時組建由醫、護、教、康復、法律、心理、社會工作等專業人員組成的評估組,每季度對寄養兒童進行評估,以對孩子的生活進行更好地調整。
“媽媽們”交流寄養經驗
昨天上午,本市現有的120名寄養媽媽齊聚靜海家庭寄養養護基地,進行經驗交流,會上提出的任何一條經驗,都是“媽媽們”嘔心瀝血的結晶。
40多歲的劉敏鳳自己有一個上大三的兒子,但她仍在2003年8月將福利院三名孤殘兒童陸續接回家中,擔負起照料他們的責任。劉敏鳳的家一看就是“大款”,幾百平方米的三層別墅顯得很豪華,孩子們每天就生活在這樣寬敞的環境裏。劉敏鳳的寄養孩子分別患先天愚型和智力遲滯。提起這些孩子,她就有一種自豪感:“想照顧好這些孩子,一定要從心靈上貼近他們。”剛來時根本站不住的孩子,經過劉媽媽悉心照料,現在已經可以繞着房子走了。
家庭寄養的辦理程序
登記報名——遴選家庭——審查批准——簽訂協議——選擇匹配兒童——寄養前培訓——院內實習——兒童進入家庭——監督檢查——信息反饋——效果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