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馬富才11日預計,“十一五”期間,我國石油儲量年均增長9億至10億噸,天然氣儲量年均增長4000億至4500億立方米,可以保障油氣產量的穩定和一定幅度的增長。
馬富纔在中國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說,要構築穩定、經濟、清潔的能源供應體系。我國能源供應具有立足國內的資源基礎,目前已經探明石油儲量248億噸,天然氣儲量4.4萬億立方米,煤炭儲量超過1萬億噸。
國家將以西部和海域爲重點加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加大投入力度,進一步擴大勘探範圍,積極開展戰略選區工作,加強地質理論和油氣勘探基礎理論研究,推廣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提高油氣資源探明率和採收率,努力增加可供開採的油氣資源。
國家將加快塔里木、鄂爾多斯、柴達木和四川盆地的天然氣開發。推進油頁岩、油砂資源的開發利用,儘快形成生產能力。開展天然氣水合物資源開發和利用技術研究,查清資源,積極試驗。
國家將堅持以煤爲基礎,構築穩定的能源供應體系。加大煤炭安全體系建設力度,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形成穩定可靠的商品煤供應基地。全面提高煤炭開採技術水平,提高煤炭資源回採率。
馬富才指出,我國在開發利用可再生資源方面也具有廣闊空間。水電經濟可開發裝機容量4億千瓦,而目前已開發裝機容量約1億千瓦。可利用的風能資源,陸地2.5億千瓦,海上7.5億千瓦,而目前建成總裝機不超過100萬千瓦。
國家將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水電,將水電在能源總產量的比重,從目前的7.9%提高到2010年的10%左右;積極發展核電,加快工作進度,到2020年,核電裝機要達到4000萬千瓦;推進風電規模化發展,到2020年,全國風電總裝機達到3000萬千瓦。 2005年,我國煤炭產量突破21億噸,發電裝機達到5億千瓦,原油產量1.81億噸,天然氣490億立方米,分別比2000年增長1倍、60%、11%、80%。(完)
我國抓緊啓動《能源法》立法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馬富才12日說,我國正在抓緊啓動《能源法》立法工作。
馬富纔在“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成立大會”上說:“能源法將涵蓋能源資源勘探、研究開發、生產運輸、貿易與消費、利用與節約、對外合作、能源安全與監管等諸多環節。”
據悉,我國能源領域已有《煤炭法》、《節約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規,但一直缺少一部全面體現能源戰略和政策導向的基礎性法律,難以解決能源結構、能源效率、能源安全保障、能源開發利用、能源與環境的協調等綜合性問題,也缺少能源安全和應急的規定。
而近些年,我國能源供需矛盾日趨尖銳,已經成爲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日前通過的“十一五”規劃建議提出,到2020年,中國要實現通過GDP翻兩番,能源消費將進一步增加。能源法的出臺日益迫切。
馬富才說,《能源法》將建立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法律規範,明確有關能源政策,建立能源安全與應急體系的法律制度,規範能源對外合作行爲,以實現保障能源供給、促進能源開發、優化能源結構、維護能源安全、規範資源利用,加強能源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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