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質監部門公佈了瓶裝飲用水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爲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瓶裝飲用水行業的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瓶裝(小瓶)飲用水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8家企業生產的41種產品,合格37種,產品抽樣合格率爲90.2%。
抽查結果表明,大型企業產品質量比較穩定,市場佔有率相對較高。部分小型企業的產品質量問題較多。
抽查發現主要質量問題
1、微生物指標菌落總數超標。本次抽查中有3種產品菌落總數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有1種產品菌落總數達5000個/ml,超出標準的100倍(強制性國家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的菌落總數應<50個/mL)。
2、電導率超標。電導率是純淨水的特徵性指標,是衡量純淨水純淨程度的一項重要指標。強制性國家標準《瓶(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規定,純淨水中電導率不得高於10uS/cm。本次抽查中有1種產品的電導率超標,實測值爲11.5uS/cm,超出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
針對本次抽查結果反映出的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將責成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產品質量好的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對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要督促其嚴格整改,及時複查,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廠銷售,同時,組織不合格企業認真學習相關標準,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爲消費者創造放心消費環境。
瓶裝飲用水小常識
瓶裝飲用水產品類別包括礦泉水、純淨水(含蒸餾水)及飲用水等。其中,市場上以礦泉水和純淨水爲主。
礦泉水主要來自地下深層,它們是幾千年甚至幾萬年前的水。根據目前我國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的規定,作爲礦泉水,首先不應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或有損身體健康的物質,其次,必須含有一定量的對人體有益的特徵性微量元素,如鋰、鍶、鋅、溴、碘、偏硅酸、硒、溶解性總固體等界限指標,至少必須有一項達到國家礦泉水標準規定的量值,否則不能稱其爲礦泉水。由於地質結構和岩層形成的年代的不同,各種礦泉水中所含礦物質的量及種類存在非常大的差異。優質的礦泉水通常是低鈉,礦物質含量適中,含有一種或幾種特徵性微量元素,這種礦泉水既有利於身體健康,水質的口感也較好。
純淨水包括蒸餾水,是通過各種化學和物理的手段對水進行處理,達到除去水中有害物質的目的,同時也除去了或大大降低了水中的其他礦物質的含量。現行的國家飲用純淨水標準規定其電導率≤10uS/cm,這一指標代表純淨水的純淨程度。
購買時應注意事項
1、建議購買大企業生產的名牌產品。瓶裝飲用水已納入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產品上應有QS標誌。
2、看產品標籤:合格的產品標籤應清晰標註其產品名稱、淨含量、製造者名稱、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號等內容。
3、鑑別水的感官質量:合格的飲用水應該無色、透明、清澈、無異味、無異臭,沒有肉眼可見物。顏色發黃、渾濁、有絮狀沉澱或雜質,有異味的水一定不能飲用。
4、瓶裝水一旦打開,應儘量在短期內使用完,不能久存。最好放在避光、通風陰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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