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重慶煙花爆竹“禁放”11年後改爲“限放”的第一年,在打擊非法儲存、銷售、生產煙花爆竹的行動中,目前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生產煙花爆竹案件33起,已拘留10餘人;向市民發放舉報獎金10萬元。
爲防止劣質煙花爆竹流入市場,重慶市有關部門近日對全市的煙花爆竹實行了統一配送。同時,公安機關已在長途汽車站、高速公路收費站、長江和嘉陵江的碼頭港口等主要交通要道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並組織全市武裝檢查站、出城警備登記檢查站參與查處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爲。
重慶市政府要求,在1月20日前,主城各區必須在禁放區設置好禁放標誌。記者16日在重慶江北區的銀泰新苑等居民小區看到,街道社區都已經張貼了“禁放”標誌和《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及燃放“四定”要求,即:限定燃放區域、限定燃放時間、限定燃放品種、限定專營銷售網點,使廣大市民知曉哪裏能放、何時能放、在什麼地方可以購買並燃放什麼品種的煙花爆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