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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吳宏 通訊員高繼德):近日,有居民反映,天津燃氣集團在煤氣表未走字(俗稱零位數)的情況下,依然收取2元管理費。針對這個問題燃氣集團有關部門表示,收取2元管理費符合國家規定。
2000年天津市物價局在573號文件中對燃氣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進行了具體規定,其中對零位戶管理費規定如下:“凡當月沒用氣,表指數與上月相同,經檢查表運行正常的爲零位戶,收取2元/戶/月。”燃氣集團表示,他們的收費工作一直是按照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執行。他們也曾多次在報刊、電臺與電視臺和互聯網等各類大衆媒體上,發佈有關燃氣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向全市人民和廣大居民用戶公示,並通過入戶服務和社區諮詢進行了宣傳,還一直堅持在各營業場所公示收費標準。
燃氣集團有關部門同時指出,如果居民所擁有的房屋長期不用,爲了安全起見,也可以辦理協議停氣。具體的辦理方法是:連續3個月以上不用氣的用戶,可持燃氣使用證和當月氣費收據,到所屬服務站辦理停用手續。服務站與用戶約定時間,派工作人員入戶摘表、加堵、加封,並由服務站向用戶開具協議停氣單,作爲日後恢復用氣的憑證,用戶要妥善保管。當協議停氣的用戶想恢復用氣時,可持燃氣使用證和協議停氣單到所屬服務站辦理手續,約定時間,燃氣集團會派工作人員入戶,完成裝表質檢通氣工作。恢復用氣居民需交10元掛錶費。
燃氣集團提醒全市居民,大家在用氣方面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24小時撥打天津燃氣便民服務熱線:23006777,進行諮詢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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