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2006年天津兩會報道
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關於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06年1月20日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
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李寶金檢察長所作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會議要求市人民檢察院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進一步做好檢察工作,提高法律監督水平,爲加快實施“三步走”戰略部署,促進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全面實現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宏偉目標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