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臘月二十三後,鞭炮聲越來越熱鬧。由於個人的安全意識薄弱,幾乎每年過春節都有因放炮、放花不慎造成傷人或火災的事故。爲此市安全監督管理局特別提醒廣大市民,燃放煙花爆竹時勿忘安全,選擇安全地點。今年本市規定27處場所禁放花炮。
據安監部門介紹,根據新的《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本市禁止在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學校、集貿市場、文化娛樂等公共場所;建築物的房頂、樓道、陽臺、窗口、室內及吊車等施工機械;變電站、高壓線、煤氣站、加油站、木材堆、柴草垛、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貨場)及其周圍100米的範圍內;山林、苗圃和綠化草坪內;羣衆集體活動場所及比賽進行中的體育場館等處燃放煙花爆竹。與平日相比,外環線以內地區除夕當晚燃放時間可延至次日2時。
安全燃放最好選擇在室外空曠、平坦無障礙的地方。同時燃放煙花爆竹時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要在建築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要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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