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央黨校的黨建專家張曉燕教授得到了一個邀請,去二炮部隊講黨章。這並非一個尋常的講課邀請。
在1月6日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黨中央強調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爲全黨的一項重大任務。從省部一級到更下面的機關、單位正在貫徹落實這項要求。
接受《瞭望新聞週刊》採訪的專家表示,黨的十六大通過的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在黨內具有最高的權威性和最大的約束力。對擁有近7000萬黨員的中國共產黨而言,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是自身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更體現了以制度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學習黨章反腐敗
此番對學習貫徹黨章的強調與紀委的主要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直接相關。中央強調,學習貫徹黨章要緊密聯繫當前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的具體實際,緊密聯繫黨的建設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現實需要。因此,通過學習貫徹黨章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大防治腐敗的力度,即成爲重要內容。
對此,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的甄小英教授認爲,對學習貫徹黨章的強調,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入新階段的要求。
以2005年年初中共中央頒佈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爲標誌,逐步形成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治和預防並重的反腐體系和新思路,反腐敗鬥爭進入一個新階段。即腐敗蔓延的勢頭在一些領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發案率穩中有降,反腐鬥爭在繼續抓緊辦案、懲治腐敗的同時,轉入懲防並舉,通過綜合治理,加大預防力度的階段。甄小英指出,黨章是黨的根本法規。對黨員的權利義務、應堅持的理想信念宗旨和理論路線政策、應遵守的行爲準則和紀律,黨章都作了明確規定。學習黨章,嚴格按黨章辦事,對預防腐敗具有重要作用,當然,黨章也是懲治腐敗的根本依據和有力武器。
十六大修改後的新黨章體現出了對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更加重視。張曉燕教授認爲,黨章是把握黨的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準則,是堅持從嚴治黨方針的根本依據,是黨員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因而,學習貫徹黨章,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本質要求,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保持黨的先進性。
彰顯黨章權威
鄧小平說過,“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中國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黨章,始終把制定和完善黨章、學習和貫徹黨章作爲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因爲,把全黨的思想統一到黨章上來,自覺按照黨章行動,關係到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關係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保持黨的先進性,關係到黨的事業興衰成敗和黨的生死存亡。
作爲資深的黨建研究專家,中央黨校葉篤初教授細心地注意到這次作爲“全黨的一項重大任務”的提法既有着與此前一脈相承的地方,又具有特殊的含義。“這次強調學習貫徹黨章是十六大修改黨章決議基本精神的發展、延伸和展開,”葉篤初在接受《瞭望新聞週刊》採訪時說,“但表達和要求更集中、更突出、更鮮明。”
張曉燕教授也感覺到此次對黨章的突出強調“分量比以往更重”,她還將此與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上臺後的第一次座談會聯繫起來,那次座談會的主題是紀念憲法公佈實施20週年,表現了執政黨尊重憲法、依法治國的理念,反映非常好。她認爲這一次對“黨的根本大法”的突出強調,延續了同一條理性軌跡,這就是以胡錦濤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彰顯黨章權威,依章治黨、制度建黨的思路。這表明中央用制度管權、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思路越來越定型。
作爲規範和制約全黨行爲的根本大法,黨章爲制定黨內其他規章制度提供了根據和基礎。“加強以黨章爲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被作爲重點要求之一明確提出,這一點被《瞭望新聞週刊》採訪的幾位專家認爲這是具有遠見和關係長遠的考慮。
在2003年前出版的《新黨章新思考》一書中,葉篤初就提出過“黨章生效後的立法補償及資源整合”和“把發揮黨章效力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觀點,他認爲隨着十六大以來一系列新的黨內法規的制定,現在“時機已成熟了”。
張曉燕認爲,中共十三大就提出了制度建黨的要求,也出臺了很多具體法規、制度,但在某種程度上卻缺乏科學性,有的還流於形式,“制度缺乏科學性比沒有制度可能更危險,因爲缺乏科學性的制度可能帶來否定製度本身價值的後果。”張曉燕說,在維護黨章至上權威的基礎上,要在科學性上下功夫,設計出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
建立先進性教育長效機制
此次對學習貫徹黨章的強調,正值第三批先進性教育開展之際。專家們認爲,學習貫徹黨章既是先進性教育活動開展一年來的重要經驗,又可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立先進性教育長效機制。
在第一批和第二批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學習貫徹黨章的要求貫穿始終。在1月16日的中央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上,中組部部長、中央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組長賀國強更是指出,正在推進的第三批先進性教育活動,要以貫徹胡錦濤在中紀委六次全會上的講話爲兩大重點之一,組織黨員專門安排時間學習黨章,對照黨章進行剖析和整改。
接受《瞭望新聞週刊》採訪的專家認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是個長期的任務,不是一次集中教育就可以解決的,要形成長效機制就要在全黨學習黨章,貫徹黨章。
專家們還指出,無論是強調學習貫徹黨章,還是開展先進性教育,或是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都是一以貫之的,其共同背景便是作爲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現階段面臨的艱鉅歷史任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已進入既是重要戰略機遇期又是矛盾多發期的歷史關口,改革已涉深水區,“十一五”規劃啓程在即,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使命的提出,這些便是“新的歷史條件”。這就要求通過學習貫徹黨章來統一全黨思想、保證黨的團結、維護政令的暢通、提高黨的執行力,進而保證黨領導的各項事業順利進行。
張曉燕還注意到,中央提出“要把推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作爲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督促各級領導幹部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堅決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的錯誤行爲。”她認爲,在學習貫徹黨章和先進性教育中,像科學發展觀這種全局性的方針政策,要求黨員不能僅僅將其視爲原則和理念,更應有所作爲。此類原則將轉化爲對廣大黨員幹部行爲規範的具體要求。
黨內民主的落實與創新
甄小英教授對根據黨章規定“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的方向高度重視。這位曾以《以黨內民主推進人民民主》一文引起反響的專家對《瞭望新聞週刊》說,十六大報告中提到“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這是對此前“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思想政治工作是黨的生命”等表述的繼承和發展,標誌着黨對民主的認識上升到關係黨的生死存亡的高度。
專家認爲,黨內民主不僅是保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關鍵,也是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根本途徑。過去和當前一些腐敗大案形成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堅持好民主集中制,特別是沒有發揚好黨內民主。
黨章中確立了民主集中制這一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明確了一系列正確處理黨內關係的基本準則,規定了黨員的基本義務、民主權利。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與履行義務,是發展黨內民主的基礎。
在甄小英看來,十六大以來在黨內民主方面有不少進展,包括:《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頒佈,對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等作了更明確的規定;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黨委內部的議事和決策機制更趨完善,常委會與全委會的關係進一步理順,全委會的職能得到更好的履行;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更加健全,積極探索黨代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積極穩妥地進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黨內選舉制度、幹部人事制度也有不少改革創新。此外,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和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等都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現在應一方面把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的發展黨內民主的一系列重大舉措貫徹好、落實好,另一方面也要通過試點來不斷探索發展黨內民主的有效途徑和新形式。”甄小英說。
政治紀律不能“軟”
民主要發展,紀律也要嚴明。作爲從嚴治黨的根本依據,黨章的重要性在此再次得到強調。
甄小英分析,現在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國內情況和國際形勢複雜,在某些情況下,羣衆中對中央的一些重要決策也有一些不同認識或爭論。比如現在改革過程中有兩種需要排除的干擾性傾向,一是否定改革的“左傾化”,二是敗壞改革的“僞市場化”(2006年第2期《瞭望新聞週刊》曾發表《力排兩種干擾》文章),在這過程中,就需要嚴明政治紀律來確保黨的基本路線和改革的基本方向。
對於出現認識分歧情況的處理,甄小英和張曉燕都認爲應掌握的一條原則是:研討無禁區,執行有紀律。黨章中明確規定了民主集中制這一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在強調民主的同時,也強調必須“保證全黨行動的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對於不同意見,黨章中也指明瞭方向,即“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到中央提出。”
張曉燕進而提出瞭如何處理黨章規定與探索創新的關係。通過在臺州調研的經驗,她認爲創新應在黨章規定的框架內進行,一來黨章是黨內的根本法規,必須維護其至上權威和中央權威,二來黨章的規定是很宏觀的,給探索創新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再說黨章本身也是與時俱進的,可以根據新形勢新情況進行修改,但在修改之前,不能突破其規定的基本原則。”
專家還認爲,在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的黨章規定的各項紀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要嚴格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現在有些同志的頭腦中對執行政治紀律的意識有些淡化了,有的黨員對黨的決定陽奉陰違,甚至公開唱反調,有的認爲組織紀律、財經紀律是“硬”的,政治紀律是“軟”的。因爲遵守政治紀律的要求要宏觀一些,所以,除了對黨員進行遵守政治紀律教育外,在遵守政治紀律的制度規定和違紀的處理規定上也應進一步完善和細化,以更具可衡量性、可操作性。
制約監督將進一步強化
加強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重點防範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爲失範,是中央反腐敗的重要思路,而對黨章的學習與貫徹,將爲加強監督提供更有力的制度基礎。
張曉燕說,制約監督一直是中央着力解決的問題,其中,權力過分集中和不受制約的情況還在某些地方某種程度上存在,則是大難題。胡錦濤在這方面的講話中體現出的精神就是要靠以黨章爲核心的黨規黨法體系建設來進行制度監督。
專家們認爲,中央頒佈《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重要黨內法規,中紀委派出的紀檢組由雙重領導改爲受中紀委垂直領導,試行巡視制度等重要監督制度,是十六大以來在制約監督方面的重大成效。
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也在積極探索之中。比如在選拔主要領導幹部方面,有的地方進行全委會差額票決制,將提名權與決定權分離,通過權力分解進行監督。
張曉燕說,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創造出一些有效的監督辦法。像有的地方還對重點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的貼身監督,而不像以往那樣在驗收之後再審計。
此外,專家還指出,作爲執政黨,黨內監督無疑是十分重要的,但還必須和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羣衆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甄小英說,中央在這方面就做出了表率,如新一屆黨中央近年來都要就重大問題與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進行多達十多次的高層協調,主動徵求意見。
專家認爲,完善監督機制的一個總的思路,是要科學合理地配置權力,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在這一結構中,民主與監督是不可分的。張曉燕指出:“民主本身就是最好的監督,是最好的事前監督和過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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