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蘭州警方成功處置了一起涉嫌恐嚇爆炸案。一名犯罪嫌疑人懷揣仿真爆炸裝置在討債後,先後登上公交車,進入人流密集的購物中心,最後在馬路邊抽菸時,被跟蹤的民警抓獲。
25日15時30分許,蘭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羣衆報警,稱有人腰捆爆炸裝置,到蘭州市七里河區雙洞子索債。接報後,蘭州市公安局局長姚遠立即指揮七里河區公安分局西站派出所出警,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鬍義趕赴現場應急處理。
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後,已討債成功的犯罪嫌疑人登上了109路公交車,兩位民警迅速跟上,在車內嚴密監控。公共汽車行駛到蘭州市廣場東口後,犯罪嫌疑人下車,進入密集的人流。警方立即兵分兩路,一路繼續跟蹤犯罪嫌疑人,一路緊急疏散人羣,佈置警戒線開始排爆。
因爲犯罪嫌疑人一隻手一直在懷中揣着,民警恐怕是爆炸引信,負責跟蹤的民警一直隨犯罪嫌疑人從附近一家大型購物中心出來後,又行走了數百米。直到犯罪嫌疑人要抽菸,兩隻手都改變了動作時,民警迅速上前將其制服,發現此人胸前揣着一把刀子。
經過刑警和特警的努力,最終在公共汽車後排座位下發現了爆炸裝置,最後證實爲仿真爆炸裝置。
經查,犯罪嫌疑人姓康,現年37歲,家住蘭州市城關區,因爲債務糾紛,25日下午到欠債人處索還債務,並事先製作了仿真爆炸裝置。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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